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文静 通讯员 艾金保) 1日8时,老城八角楼附近一建筑工地,一农民工用钢管将另一农民工打倒在地。一般人第一反应应该是打电话报警,但工地上却没人这么做。
伤者张根生,40岁,湖北襄樊人,在工地上开卷扬机。工友张红波与其发生口角后,便用一根长约一米的钢管,对着张根生的左肋,两下将其打倒在地。张根生被工友送到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经检查肋骨完好,但医生怀疑腹腔内有问题,要求住院观察。下午3时,张根生的血压下降,穿刺后发现, 他的腹内有积血。
据主治医师马耀增说,下午1时,张根生的工友蒋凤喜要求让张根生出院。院方不肯:“伤者可能有生命危险,出了事谁负责?”穿刺后,马耀增告诉蒋凤喜,要进行手术,需交1万块钱。蒋凤喜听罢离开,留下的工友任何字都不签。穿刺、切除脾脏,都是张根生自己签的字。
2日早晨,蒋凤喜答应张根生报警,但显然没有做。于是医院报警,而张红波早已逃跑。
昨日上午,有人问为什么不报警,蒋凤喜开始说“公司有公司的‘框框’,报警要先跟4个领导汇报”,后来又说,“光顾着送人到医院,没顾上报警”。据在场一工友说:“公司有规定,工地上出现闹矛盾的事,如果报警就扣代班人的钱。”
接到报警的东南隅派出所民警说,蒋凤喜等人说公司曾告诉他们,如果报警“警察就会罚款”。记者想知道哪个公司会有如此规定,蒋凤喜却说自己只是给人打工,不知道公司叫啥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