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英杰
昨日下午,市政府4楼会议室可谓“人文荟萃”,洛阳知名的文化学者、各县(市)、区文化部门的负责人会聚在此共商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计。
其实早在去年6月,河洛大鼓就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去年10月,河洛大鼓、大里王狮舞等8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洛阳文化人这次要做的,是要选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在洛阳建立起长效保护机制。
■差一点“颗粒无收”的教训
200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着手进行这方面的保护工作。《意见》提出,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工作开始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部门共向国家推荐、申报了1315个项目。
2005年9月,我市接到上级通知,并于去年年底着手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把河洛大鼓、洛阳正骨、杜康酒酿造工艺和黄河澄泥砚制作工艺4个项目推荐了上去。因为此前没有任何经验,加之时间仓促,在选择推荐项目时,我市采纳了省里有关专家的意见。当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01个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时,河南推荐的“梁祝传说”等20个项目入选,而洛阳推荐的4个项目却无一入选。经过争取,501个公示项目在正式公布时又增加了17个,洛阳的河洛大鼓挤上“末班车”,成为洛阳唯一一个入选项目。
这个教训让洛阳人刻骨铭心。于是在去年10月,河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名单开始面向社会公示时,洛阳一下子有8个项目入选,除了已经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河洛大鼓(民间戏剧及曲艺类)外,大里王狮舞(民间舞蹈类)、杜康酿酒工艺和唐三彩(手工技艺类)、关林朝圣大典(文化空间类)、牡丹栽培技艺和洛阳水席(民间知识类)、洛阳正骨(中医中药类)也分别入选。
■普查搜集是基础
作为河洛文化的发祥地,作为文物大市和文化古都,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十分丰富,可惜普查和搜集工作开展得太慢。正因为如此,在昨天的会议上,文化部门把普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
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要求,洛阳近期将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普查。各县(市)、区将在专家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先试点、再普及”的模式,逐步推开普查工作。文化部门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调查、登记、摄像、录音、认定和建档,确保取得第一手资料,同时做好征集与管理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市文化部门将在今年上半年公布第一批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因此,各县(市)、区必须在今年4月以前完成申报工作。已经入选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可直接转入市级名录。
■建立保护的长效机制
普查、搜集以及公布名录,都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建立科学、完备的长效保护机制,才是这项工作的目的。
为什么说科学?那是因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存在模糊认识和错误做法。个别开发者以“保护”之名将其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正因为如此,市领导在这次会议上要求:一定要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循序渐进,科学地加以保护,绝不能杀鸡取卵。首先要做好传承和保护工作,其次再考虑开发和创新。
如何在洛阳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机制?会议也确立了基本思路:一是注重物质载体的有效保护,充分发挥洛阳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作用,进行妥善保存和展示;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方式的研究;三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资助扶持、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四是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动态、持续性的保护。
更重要的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同时,我市还将制定吸纳社会资金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让社会资金也广泛参与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文化活化石”之称,“人在则在,人亡则亡”,一旦出现断层,其损失将无法弥补。以河洛大鼓为例,尽管它已经入选首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在其发祥地偃师,至今仍坚持演出的艺人还不到10人,入选“国遗”也只是让人们重新想起了它,让许多有识之士参与保护,而艺人们的生存状况、演出的场次以及传承并没有根本改变。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启动,有可能根本改变这种状况,河洛文化的奇葩将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开得更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尽管任重而道远,但我们责无旁贷。
会上,我市知名学者蔡运章、徐金星及本报记者孙钦良等20人受聘组成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