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涧西区的张女士在家打扫卫生时,忽然发现使用一年多的空调不是当初自己想购买的那种型号。张女士说,与自己原来想买的空调相比,现在这台空调的型号中少了一个字母“L”,这样,功率和价格都比当初她挑选的那款空调低了许多。
出了高价,却用的是低价商品,张女士感到很窝火,就到消协投诉。经调解,经营者赔偿张女士1000元现金。
涧西区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营者将样机、退货机、返修机或其他型号的机器包装成未开启的新彩电、空调或冰箱送货上门,或在更换过程中以“病机”换“病机”,这类情况并不少见,其中不乏知名品牌的产品。消费者挑选的商品,经营者一过手,包装箱里的货物就变了样,这种地摊小商贩们的“调包”伎俩,在家电商品交易中也时有发生。涧西区消协副秘书长张庆华提醒,对送货上门尤其是按“三包”规定更换的家电商品一定要仔细查验,防止被“调包”。
她说,目前家电商品上门送货有两种形式:一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候,由商家配送货人员按约定送货上门;还有一种是产品维修或更换的时候,由售后服务部门直接上门接送货物。两种形式都容易出现“调包”现象。
前一种形式易出现用样机代替新机的情况。如消费者李先生选购了一台电视机,商家送货上门后,李先生发现电视机的条形码和编号与包装箱上的不一致,机壳上有陈旧划痕,原来这是台样机。
后一种形式“调包”现象更容易发生。张庆华说,按“三包”规定更换的商品,有的售后服务商会将前一个消费者的退货机或返修机送给后一个消费者,大家要格外小心。
她分析,“调包”应该不是生产厂家的本意,而是厂家外派或委托代理、售后服务商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厂家的信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商或生产商双倍赔偿。
另外,张庆华提醒广大消费者,为防止购买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大件家电商品被“调包”,在接受送货上门的商品时注意检查四个环节:一是外包装是否有明显破损或开启的痕迹;二是内包装是否完好,包括泡沫隔层、包装袋、机器保护膜是否完整;三是包装箱与机器的编号是否一致;四是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一旦出现问题便于维权。
(记者 田中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