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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臾不可迟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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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须臾不可迟滞的“保护”
  近日笔者在《洛阳晚报》上看到了一条消息: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是个喜讯。

  我们的世界需要保护的东西太多了,文化遗产就是一大块,因为这是我们人类在成长过程中的见证。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了人们的共同记忆,只有它才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得以流传,并以此培养下一代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责任感,是整个社会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在长期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人们大多重视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发掘,以至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隔档断代,已经消亡或者正频仍消亡。

  一般来讲,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的,人们大多能看得见摸得着,说起保护也能促使人们的紧迫感。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以某种隐性的形式存在,它的传承需要一种载体,其最主要的载体就是人——人群中具有特殊能力的人。比如曲艺,就是要通过技艺娴熟的艺人来传承;比如正骨,就是要有那些有着高超医术的医生来传承。

  人在技艺在,“遗产”也在;人不在,许多“遗产”也就随了人亡。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有其特殊性,就有着紧迫感,甚至是争分夺秒。

  有人说:“当历史积淀到一定的厚度与深度,当文化走到一定的成熟,人们就会开始怀旧,开始复古。”与人类历史发展同步的是文化的积淀,当其达到一定的成熟时就会以非物质形式成为我们的文化遗产。这样的文化遗产不是我们哪一个人类群体的,更不是哪一个年龄层次人群的,而是全人类所共有共享的。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大事。至于启动“保护程序”,我想除了思想上的认识到位,资金和必要的行政措施也是必须的。

  毋庸多言,洛阳作为河洛文化发祥的重要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须臾不得迟滞,并有一个良好的结果,实乃众望所归。

  □ 庄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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