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3版:洛阳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要是我们早发现就好了”
域名投资,热中应有冷思考
脑白金广告
请您举荐身边英雄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1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抢注域名,高价叫卖;有人发财,有人“发呆”
域名投资,热中应有冷思考
  ■记者 孟国庆

  近期,域名注册名人、热点词汇漫天要价的消息不绝于耳,如“刘翔”的系列域名、“黄金甲”等词汇都被抢注。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市网民中也兴起了域名抢注热,一网民近期一次性抢注了10个副食品类域名,并以每个5万元~100万元的价格叫卖。

  一口气注册10个域名

  抢注这10个域名的张先生说,他在关林经营副食品。不久前,他通过熟人了解到,普通人也可以注册作为公共资源的通用域名。

  2006年11月底,他以每个域名每年500元的注册费,一口气抢注了“中国副食品市场”、“中国酒类市场”、“中国豆奶类市场”、“中国菊花晶市场”、“中国饮料市场”、“中国奶粉市场”、“中国奶制品市场”、“中国食用油市场”、“中国食用碱市场”和“中国肉制品市场”等域名。每个域名的使用权为10年,他共花去5万元。

  张先生说,他本来还想注册一个“中国调料市场”的域名,但此域名已被别人抢注了。

  类似投资已大量出现

  据了解,像张先生这样的域名投资者在洛阳为数不少。

  涧西区一位姓成的女士就抢注了“中国旅游市场”的域名,在全国及我市旅游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该域名注册第二天,就有多家旅行社打电话给她,要求购买这一域名,有旅行社已经报价5万元,但仍被她拒绝了。

  被业内看好的还有我市吉利区一市民抢注的“中国名犬市场”域名。

  据洛阳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张念伟介绍,自2006年10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开放“中国××市场”域名注册以来,已有120多个相关域名被我市市民抢注。

  域名有多大含金量

  据张念伟介绍,简单地说,域名就是‘网上门牌号’。注册一个域名的费用并不高,一般在每年500元左右,操作也不难,是普通人能掌控的投资渠道。好域名能卖出数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高价,巨额回报大大激发了投资者的热情。著名的Google.com.cn域名被抢注后,该公司不得不花百万美元回购;端午节中文域名遭韩国抢注、奥运吉祥物“五福娃”相关域名被抢注等等,都让普通老百姓看到了“一本万利”的商机。

  抢注10个域名的张先生乐呵呵地说,在一般人看来,这些域名似乎一文不值;但是在业内,其潜在价值不可估量。注册到相关域名,就好比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购置了黄金地块,只要“搭建”起相关市场,借助网络公共资源的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不愁别的商户不入住,相应的回报也会很丰厚。

  我市部分企业域名也遭抢注

  与投资者的热情相比,我市一些企业的网络资产保护意识却不强,一些大企业的域名就遭抢注。

  “中国最美的地方”是我市嵩县白云山景区近年着力打造的品牌。然而现在您通过通用网址输入“中国最美的地方”,直接到达的却是辽宁本溪水洞风景区管理处的网站!该域名的注册时间竟是2005年10月。

  提起“中信重机”,洛阳人首先想到的是那位于涧西区的国有大型企业。然而在互联网上,拥有“中信重机”网络域名的却是我市老城区邙山镇营庄工业园区的一家生产专业耐磨配件的企业。这家企业抢注“中信重机”域名的时间是2006年11月9日,域名使用年限为10年。

  张念伟说,所谓抢注,就是对有价值的域名先人一步进行注册的行为。之所以出现抢先注册的现象,在于域名是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好域名就像好地段一样,按照国际通行惯例都是先注先得。抢先注册是一种良性行为,是域名注册的一种合法手段。他说,企业应该增强网络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否则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赚钱。

  有人说:“现在做生意已经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了。”

  相关投资仍须谨慎

  对于抢注域名的投机行为,张先生也认为没什么技术含量,不屑为之。他已经送儿子去学习网络技术,希望能尽快将市场搭建起来。

  张先生说,他抢注的10个域名,自己也用不了这么多,所以现在想拿出几个域名来出售。其中,“中国奶粉市场”、“中国豆奶类市场”已经有厂家出资1万至5万元购买。“最低不能低于5万元!”张先生说,“‘中国副食品市场’域名少说也值100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域名投资是一个朝阳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理性、正规的域名投资已经给不少投资者带来了丰厚回报,只要有一个域名能成交,就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但100万元的价格,成交的可能性很小。对于域名价值,域名行业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评估标准,叫卖的价格往往是投机者吸引眼球之举,并非真正的市值。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表示,目前,我国拥有完善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恶意抢注”的解决和相关权利人的保护措施都很完善。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如果注册人将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姓名等民事权利词汇抢注为域名,而自己没有相应的民事权益,且注册目的不是为了正当使用,则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可能性很大,很容易被人告上法庭。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