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陈浩年的长子陈超竟成了商州市公安局刑警四中队的一名刑警。
经常寻衅滋事的陈超是怎么进入要求严格的公安队伍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但是,陈超摇身一变成了公安民警,这对陈氏家族的势力壮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00年6月5日下午,商州市供电局在对用电户实施检查时发现,陈浩斌的夏阳公司存在窃电行为,检查人员现场予以制止,并要追究窃电者的责任。陈浩斌见供电部门要追究责任,当即把责任推到了他的手下徐应智的身上,并说徐应智是电工,窃电是徐应智的个人行为,与夏阳公司无关。
供电局通过对徐应智的调查得知,大约在半年前,徐应智交完电费让陈浩斌看电费单时,陈浩斌说:“电费咋这么高?”遂安排徐应智将其公司通过电表的三相电中其中两相与电表外出线短接,实施窃电。
供电部门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委托商洛价格认证中心对窃电量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为,陈浩斌的夏阳公司窃电量为32222.88kwh,价格为22330.46元。
有了这个鉴定结果,供电局催促夏阳公司补交电费,陈浩斌认为他们没有盗窃那么多的电量,找到供电局的领导大吵大闹,供电局的领导说:“按规定,你们窃电是要处罚的,现在只是让你们补交电费,已经够照顾你们的了。”
陈浩斌说:“我没有用到那么多电,凭什么让我交那么多的电费!你们如果非要让我交那么多电费,我让你们永远都不得安宁,我说到做到。”
过了一段时间,自知理亏的陈浩斌为了给供电局一个台阶下,让徐应智补交了3000元的电费。供电局的领导知道陈氏兄弟是不好惹的地头蛇,也就息事宁人地将此事不了了之。可陈氏兄弟却咽不下这口气。就在他们苦于找不到出气的机会时,有人却送上门来,成了他们的出气筒。2000年11月11日晚上,商州市教育局劳动服务公司教育书店的一辆金杯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面包车把夏阳公司由西向东第八间门面房的铁栅栏门及木门撞坏,陈浩斌见此情景,以车辆碰坏了他的房屋为由,对教育书店的司机井卫刚破口大骂,并让手下徐应智把两辆事故车拖到夏阳汽修厂院内进行修理。
车辆修好后,教育书店支付了修理费,要开走车时,陈浩斌却不放车。司机问为什么,陈浩斌说:“为什么你不知道吗?你把我的房屋碰坏了,还没有赔偿呢。”
司机说:“我没有碰你的房屋啊,我碰坏了你的门,你要多少钱我赔给你就是了。”陈浩斌把那名司机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说:“那好,赔10万块钱把车开走。”司机被陈浩斌的话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自言自语地说:“这不是敲诈吗?”
教育书店的经理崔崇新为了尽快要回车辆,曾多次派人前去和陈浩斌交涉,但陈浩斌始终坚持,不赔10万元,坚决不放车。
针对陈浩斌索赔10万元,教育书店请商洛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陈浩斌受损的铁栅栏门和木门价格为1323元。面对这样的鉴定结果,陈浩斌依然坚持要教育书店赔偿10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陈浩斌最终答应让教育书店给他赔偿7万元了事。教育书店向陈浩斌支付了3万元后,将车辆接回,并承诺剩余4万元等保险公司理赔后一次性付清。陈浩斌让教育书店给他出具了4万元的欠条。
随后,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肇事车辆并没有撞坏陈浩斌的房屋,因此,对陈浩斌7万元的索赔不予认可,教育书店明知陈浩斌是敲诈,但也无可奈何。教育书店因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剩下的4万元一时难以清还,陈浩斌为了拿到剩下的4万元,多次到教育书店吵闹,辱骂领导,教育书店不得不又付给陈浩斌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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