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月11日电 (记者 张建新) 由于发现两年多前的一篇博士论文存在剽窃行为,南开大学日前撤销了一个已授予的博士学位,以维护教育与学术的尊严。
这名学生2001年起攻读博士学位,2004年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目前在一所高校任教。然而两年之后,学校认真复议了这篇论文,查证存在严重抄袭。事发后,当事人已向母校承认了自己的剽窃行为。
调查显示,这名博士的学位论文与同行的有关论著在观点和文字内容上有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根据掌握的相关文献资料估算,该论文前5章的核心观点与他人的论文观点相同或相似之处占85%以上,文字内容与他人的论文内容相同或相似之处占70%以上。该论文的三处创新点或是归纳了他人观点,或是与他人观点相似。尤为严重的是,文中使用的一个模型与他人的完全相同,“总体而言论文的创新之处不能成立”。
南开大学关于撤销该生学位的决议,是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做出的。《条例》明文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认定这名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他人成果,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决定取消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