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为什么最后决定去美国?除了竞技和家庭原因之外,不得不承认,巨大的经济利益是他作出最后选择的关键。加盟洛杉矶银河后,虽然年薪有所减少,但通过100%控制肖像权,贝克汉姆的收入不会低于3500万欧元,特别是在体育和娱乐产业发达的美国,这方面的吸引力是非常明显的。
皇马球员在职业生涯晚期到美国“淘金”早有先例,前墨西哥球星胡戈-桑切斯1996年也曾经登陆北美大陆。此外,1977年,32岁的贝肯鲍尔加盟纽约宇宙队,转会费在那个年代竟然高达280万美元。在那里,他跟贝利成为了队友,还访问过中国,掀起足球浪潮。
半年前,贝克汉姆被排除在英格兰国家队名单之外,现在又去了美国。从这点上说,他和曼联前辈贝斯特的经历很相似,后者也是在退出国家队后去美国踢球。这样的巨星还有葡萄牙“黑豹”尤西比奥,他32岁时加盟了波士顿一家俱乐部。
历史上,选择美国作为职业生涯最后一站的巨星还不止这些。内斯肯斯、克鲁伊夫、盖德-穆勒、贝特加、巴尔德拉玛也都把球场的最后记忆留在了美国。而让他们最终作出这样决定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美国他们能挣到更多的薪水,比如胡戈-桑切斯在美国一年赚到的钱竟然是他在皇马的两倍。 (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