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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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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
■全市今年新增低保对象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宋磊)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差标准之后,今年,我市将再次提高补差标准,补差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就是要通过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等具体措施,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具体来说,城市低保对象要新增3万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约15万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万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约18万人,低保覆盖面扩大到农业人口的3.9%,人均补差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原来的13万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提高部分从今年1月起开始执行,新增的5万农村低保对象,待9月底前完成调查、认定和发证工作之后,从10月1日开始享受低保待遇。

  在去年投入1. 28亿元新建、改扩建87所敬老院的基础上, 今年我市将新建、改扩建50所敬老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由去年的20.2%提高到30%。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让广大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建成200个高标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今年,还要完成200个孤残儿童的手术治疗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确保补助资金高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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