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王先生:我下岗后办理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开了一家小饭馆,享受了3年免税政策。刚开始生意不好做,现在刚有起色,却要缴纳各项税款了。我想问一下:“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到期后,是否可以通过“年检”来延长享受优惠的时间?
民生宝宝:我们从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是有期限的,持该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的有效优惠期是3年,到期后将不能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如果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后,一直没有就业,可以通过“年检”的方式延长持证时间。也就是说,有效的优惠期是从持证者就业之日算起,一直享受3年。
王先生已经享受了3年的政策优惠,所以不能再继续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带来的相关优惠。 (记者 吕玲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