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等部门推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根据这一标准,上海将开展高校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并据此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入学新生进行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报告制度。
该标准的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工作队伍建设、教育保障条件及其运用、教育活动、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特色项目等6个一级指标。在细分的25项二级指标中,明确提出: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获得中级、高级学校心理咨询师资格;专职心理咨询教师与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3000;每名学生的心理咨询日常行政经费不低于每年10元。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目前,上海已成立了10个高校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达标中心、5个示范中心。
(肖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