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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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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若为国花 谁来加长“短板”
亢社欣:义务救助伤员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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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亢社欣:义务救助伤员十三年
  ■记者 周晓波

  一头乱蓬蓬的灰白头发,上身着黄色粗布衣,脚穿一双棉布鞋,这便是我们的采访对象老亢(如图);一张床、一只茶几、两个凳子,这便是老亢的家。老亢可是个名人,洛龙区白马寺镇的村民们十有八九都知道他。

  老亢的出名,缘于他十几年如一日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义务救援。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今,老亢共义务施救500余次,独立和协助交警救护伤员600多人,从死神手中抢回了20多条人命。

  10余年义务救助600多人

  老亢名叫亢社欣,今年52岁,家住白马寺镇大杨树村。

  2006年2月26日6时许,310国道洛常路口两辆大货车迎面相撞,两名司机被卡在驾驶室里痛苦地呻吟,鲜血直流。几分钟后,亢社欣和民警一起赶到现场,他快速地在车头适当位置挂上了钢丝绳,然后开动救援车缓缓往后拉,车体发出“咯咯”的声音,轻巧地将车体拉开一条缝后,老亢和民警们用撬杠撬开了变形的车体,将司机救了出来。

  2006年11月22日17时40分许,亢社欣驾驶救援车经过310国道洛阳某技校门口时,发现马路中间躺着一名女子,头部血流不止,来往车辆纷纷绕行。亢社欣迅速停车,用绷带对女子头部进行简单包扎后报警求助,并快速在马路上设置路障,以保证过往车辆安全。急救车和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受伤女子经过抢救脱险。接着,亢社欣又帮助民警排查线索,并从目击者那里得到了肇事车辆的牌号,警方根据该线索于当晚将肇事司机抓获。

  2006年12月11日17时30分许,两辆汽车在老亢家附近相撞,他迅速赶到现场,却看到几名浑身酒气的男青年正在殴打对方车上的司机和一名女子。老亢上前阻止,但毫无效果。说话间,几名年轻人又想殴打对方,老亢再次上前阻止并及时报警。反复劝阻中,几个年轻人看到老亢“多管闲事”,抡起拳头便向他打来,老亢肩膀上挨了几拳,疼痛难忍。但他一直坚持到民警赶到现场,并像往常一样协助民警勘查现场……

  救人缘于报恩

  亢社欣从1994年开始进行义务施救行动,从当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到现在拥有一大一小两辆配有各种专业交通事故施救工具的汽车,10多年间,他从一名热心的业余施救者锻炼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交通事故专业施救人员。他的救援车上除了配备有各种拆卸装备外,还有灭火器具,足以应对重大交通事故。

  一些不太了解情况的人都“不知道老亢的哪根筋错位了”,甚至还有人怀疑他是想出风头,哗众取宠,坚持不了几天。亢社欣却说,他义务救助的行为缘于报恩和爱心。

  老亢兄弟4人,他是老大,上个世纪90年代,他们兄弟几人都从事公路货运,都出过车祸。幸运的是,每次他们出车祸后,都得到了热心群众的无私帮助。

  老亢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原四川达县深山里的那次车祸。当时是冬天,山路陡峭,因刹车失灵,他驾驶的货车一头撞在石壁上,他被隔在了深山里。正当他万分着急时,一名山里人发现后,翻过两个山头,从家里给他弄来吃的,还带来被子,陪他度过寒冷的夜晚。

  1994年,老亢在洛常路边盖了3间平房,开始做小生意。家住在马路边上,面对频发的交通事故,想到自己兄弟几人曾经得到的好心救助,39岁的老亢产生了义务救助的想法,这一干就是10多年……

  老亢的心愿

  亢社欣的老伴董秀花说:“只付出没有回报,卖力不讨好,加上有人说闲话,开始时我曾强烈反对他。”后来,她一再听到被救人发自肺腑的话语,看着眼前一个个被丈夫挽救的生命,逐渐意识到丈夫义务救援行为的重大意义,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从当初的反对变成了支持。

  说起“名人”父亲,老亢的儿子亢志强表示:“说实在话,父亲年纪这么大了,我不赞成他这么干,但我又找不到反对的理由。我只希望交通事故少一点,能让父亲睡个安稳觉。”

  交警五大队副大队长王宏安说,亢社欣义务救助、见义勇为的行为,在平凡中体现了伟大,是对社会正义和爱心的弘扬。

  问及今后的打算,他毫不犹豫地说:“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我还能动,我就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他还说:“我有两个心愿,一是希望人们在别人遇到困难时都能伸出援助之手;二是希望我的交通事故求助电话永远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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