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月23日电 (记者 杨金志) 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在查办上海市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原主任张伟民职务犯罪并提起公诉后,张伟民被法院判定犯有隐瞒境外存款罪。这是上海查获的首例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案件。
2005年,张伟民在担任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期间,以妻子潘学华(另案处理)的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账户,存入巨额外币存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后又转汇至美国,隐瞒了境外存款事实。案发后,检察机关从境外账户内查获折合人民币344万多元的港币及美元存款。
此外,2004年至2005年,张伟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99万多元。1995年至2005年,张伟民在先后担任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嘉定分局局长兼区烟糖公司经理、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和主任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352万多元。此外,检察机关依法查获张伟民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等巨额财产,其中1300多万元张伟民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6年年底,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张伟民构成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其中,张伟民数罪并罚中的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是上海查获的首例这类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