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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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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贩子盯上了收废品者
赔偿款3.6万元 拿到手了
不简单! 八龄童也懂维权
学生寒假返家 老师全程护送
不懂法! 求助“讨债公司”落陷阱
热心市民 温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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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假币贩子盯上了收废品者
春节将至,换新钱要提防骗子
  本报讯 (记者 周晓波) 近来,贩卖假币者盯上了废品收购者和农村群众,利用他们对假币辨认能力较低的特点,大肆作案坑害人。

  2006年12月底,西工公安分局邙岭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几名男子多次持假币在西工区邙岭路一带的废品收购站坑骗他人。民警通过排查走访得知,犯罪嫌疑人曾经多次驾驶一辆牌号为2Q876的红色摩托车作案。今年1月7日8时20分许,巡逻民警在中州路王城大道口发现了该摩托车,由一名青年男子驾驶。民警一路跟踪至西工区五女冢村一民房,暗中布控。

  1月10日清晨,民警获悉被监控的男子身上可能携带有假币,于是设卡堵截,9时许,在王城大道纱厂西路口将两名骑着该摩托车的男子控制,从他们身上搜出50张10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刘某(36岁)和李某(23岁)均为周口市沈丘县周营乡人,在涧西区租房居住。据两人交代,他们从周口购买假币后,抓住废品收购者和农村群众辨认钱币水平较低的特点以及喜欢保存新钱的心理,专门寻他们进行骗换。被抓获当日,刘李二人正揣着假币准备到一个废品收购站作案。

  民警提醒群众,春节将至,按照我国的风俗习惯,老年人会给孩子们一些“压岁钱”,如果需用新钱,可到银行换取,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换。做生意者(特别是中老年人)遇到大面值的钞票时,最好找熟悉的人进行辨认,以免上当受骗。另外,邙岭派出所民警希望上述案件的受害人及时报案,以便警方及时对系列骗换假币案件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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