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04版:本期热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药品院店同价,离咱洛阳人越来越近
洛阳新闻网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1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药品院店同价,离咱洛阳人越来越近
  □ 本报记者 吴彬

  近日,我省济源市通过第12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使该市基本实现了80%的药品在医院和药店同价的目标,让药价“高烧”真正“降温”。与此同时,我市市民也在企盼,洛阳人何时才能享受到药品院店同价呢?就此问题,记者进行了一系列采访。

  26日起,354种药品调价

  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从2007年1月26日起,调整心脑血管类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这354种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20%,最大降幅达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这是国家在2007年第一次对药品价格实行调整。记者通过随机采访发现,面对药品的一再降价,市民反应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激动,但一些经常关注药品、药价的中老年人对此还是感到非常高兴。

  记者采访了涧西区33岁的罗先生,他表示已经听说药品又调价了,但没有关注详细内容,“总的来说,国家这方面的政策不断在调整,对老百姓还是有好处的。不过说实话,虽然药品一再降价,可老百姓得到的实惠却有限”。

  家住南昌路、今年54岁的张大妈说,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很高兴:“年轻人可能不太在意药品、药价,我们上了岁数的人身体容易出毛病,很关注这个,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玻璃厂路某医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称,此次降价的药品品种涉及心脑血管类等常见疾病的药品及比较专业的用药,如胰激肽原酶、人血白蛋白等,价格较贵,也是患者对价格反应比较强烈的品种,此次调价平均降价幅度20%,对老百姓来说“还是比较实惠的”。

  市民企盼院店同价

  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医院及药店,总体上说,医院的药价要比药店高些,而且价格较高的同种药品,医院和药店的差价较为明显。在采访中,记者说起济源市已基本实现80%院店同价的事情,绝大多数市民表示希望能早日在我市享受到同样的药价政策。

  市民张女士说,医院药价比药店高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有时一服药买下来能差几十元钱,所以大多数人会拿着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是,为了省钱,有时为配齐一服药要跑好几个地方,非常麻烦,“如果咱们这儿也能实行院店同价就好了”。家住涧西区黄河路的孙先生说,如果医院的药价能跟药店差不多,哪怕稍微高一点儿,大多数患者还是能接受的,“那样对医院和患者都有好处”。

  我市一位医务工作者称,医院“以药养医”的思维定式造成了大量药方外流,减少了医院药品销量和总体收益,如果能够将医院的药价降下来,基本实现院店同价,那么医院的药方不外流,整体效益也会提高。而药店对实行院店同价的态度并不热情,因为不少药店就是把“开在医院门口、与医院争患者”作为经营方针之一。在我市西工区某医院门口,一家药店老板告诉记者,药店间市场竞争厉害,他们不会把药卖那么贵。“我们希望医院的价格高一点儿。他们高了,患者才会到我们这里买药。如果价格都一样,我们肯定不占优势”。

  医院相对价高有原因

  就医院的药价相对较高的原因,市中心医院的孙天平书记为我们作了以下大致分析。

  孙书记说,目前,我市各大医院在药品进货方面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医院必须拿到正规药品生产厂家的正规发票,经市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核对无误并下发配送通知单后,药品才能入库。相对来说,医院药品进货程序比药店更严格。医院与药品生产厂家间往往是经固定的周期后结算货款,而各药店与厂家间更多的是现金交易。厂家为了加快资金回笼,更容易给药店一些让利措施,如降低进价或是做一些买就赠的让利活动。“类似的让利活动,医院一般是得不到的”,从而导致医院资金周转没有药店灵活。医院要负担离退休人员和各科室医务及行政人员的工资,药店当然不存在此类负担,同时,他们还可以从药厂驻药店的促销员那里收取管理费用。可见,医院负担比药店更大。另外,药店还经营健字号和食字号的产品,其利润可以弥补药价稍低的不足。因此,药店在药品价格经营上就可以更灵活些。

  孙书记说,国家不断对药品价格进行政策调整,医院和药店的药价差距也正在缩小,“消费者购买药品时更要注重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药品质量是否有保障,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保证疗效”。

  我市处于实行院店同价的衔接阶段

  记者就院店同价问题采访市招标办的郭主任时,他正在整理国家发改委有关药品调价政策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据悉,我市第七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将从1月25日起,在全市各医疗单位正式执行,这次招标中标品种规格较上次增加30%,是全市历次药品招标采购中规模最大的一次,中标药品中同企业、同品种、同规格的平均降幅为19.4%,最大降幅达98.6%。

  郭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正处于实现院店同价的适当衔接阶段,比如在刚刚结束的市第七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中标的药品零售价是本着我市确定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平均水平明显低于医疗单位现行零售价格、明显低于省会郑州、与市场零售药店零售价格适当衔接”的原则进行的,标的价格参考了郑州以及洛阳周边地区的医疗单位药品招标价格、市内各大零售药店等各个方面的价格,降幅在90%以上的药品有酚磺乙胺针、心舒平针、甲氢咪胍针及乙酰谷酰胺、双嘧达莫所有剂型。预计实行顺加15%作价办法后,全市医疗单位药品零售价格将平均下降20%左右。

  由于目前各项数据资料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相关部门还无法准确比较医疗单位药价与药店药价。对于院店同价问题,郭主任说,由于受市场零售价和国家药价政策不断调整的影响,加上医院本身体制的多种因素制约,要实现院店同价还有很多复杂的工作要做。但是,洛阳市的院店同价工作已经开展,正处于适当衔接阶段,在药价方面,老百姓应该会感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相关链接

  2006年8月8日,2006年度河南省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情况通报会在郑州召开,当年郑州49家省、市、县医疗机构首次尝试有“标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6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采购金额初步测算20多个亿,占到了全省的1/3。

  河南省卫生厅副处长李红星说,此次药品集中招标后,能够基本实现郑州药品院店同价的目标,这也是河南省首次尝试有“标底”的药品集中招标。

  据郑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大中介绍,本次招标将49家省直驻郑医疗机构、郑州市属医疗机构和郑州市辖县(市)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毒、麻、精、放、解毒、中草药及中药饮片类除外),统一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内。

  以市场上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为例,不同生产厂家的价格差别也不小。如何设置“标底”,对这些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相同药品定价呢?李红星介绍说,设置“标底”时主要依据社会上药店零售药品价格和上年度招标中标价格、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格,并参考了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其他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另外,对于首次在本地使用的新药,依照同类、同规格、同种质量层次的药品价格确定“标底”。

  据了解,为确保药品“标底”的公正、公平,此次招标中给每个企业、每个品种、每个规格制定一个“标底”,兼顾了规模大、技术含量、质量层次高、价格水平也相对较高的企业利益,避免了完全以价取胜而忽视药品质量情况的发生。

  从《省会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价格对比表》上可以看到,此次药品价格降幅最高的达到了92.78%,最低的也有37.14%,以0.9%氯化钠为例,招标前医院的零售价格是1.32元,招标后的价格是0.2元,降幅达到了八成多。

  (据新浪网)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