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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王朝”的终结
黑帮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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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黑帮家族
  (二十)张改萍的落马,对陈氏家族案的侦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之前,很多人都传说,陈氏兄弟和张改萍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们对揭发陈氏案顾虑重重,而在张改萍落马后,那些曾经遭受陈氏家族伤害的受害者这才无后顾之忧,纷纷出来指证陈氏家族的罪恶。

  专案组在整个侦查中发现,陈氏家族是以陈浩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从1992年到2004年,他们进行暴力威胁、行贿、强迫收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28起,暴力伤害33人 ,犯罪事实涉及10种罪名,非法获取经济利益1254.5万元。

  在对陈氏家族的涉黑案件侦查结束后,为了能够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不受干扰,商洛市有关领导决定采取异地审理。

  2006年5月29日,“陈氏家族涉黑案”在商洛市商南县大礼堂公开审理。在庄严的法庭上, 陈浩年、陈浩军、陈浩斌、陈红军屡次起哄,大喊“冤枉”。在案件审理的第五天,也就是6月2日下午,在被告人作法庭最后陈述时,陈氏兄弟不但大闹公堂,而且诬蔑辱骂公诉人和主审法官,陈浩年在休庭后被押解回看守所的车上,竟把一杯开水泼在了武警的脸上,并扬言要报复社会。

  2006年6月3日 ,商南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10项罪名,判处47岁的陈浩军有期徒刑20年,没收其地处商州区兴商街楼房一栋、西门下城壕处瓦房3间、广州本田轿车一辆、存款2011288.3元;判处54岁的陈浩年20年有期徒刑,没收其所在商州区兴商街五层楼房一栋、西关7间三层楼房一栋、兴商街12号及14号楼房两栋、农贸市场未付工程款10万元、商洛学院未付工程款141万、本田轿车和富康轿车各一辆、存款2831599.6元;判处40岁的陈浩斌20年有期徒刑,陈浩斌的财产以房产居多,予以全部没收,其中商州文卫路“天居园”小区商品楼两栋共84套,西安太白小区和商州区财政局家属楼各一套,“天居园”地产4351.14平方米,广州本田和北京现代轿车各一辆,存款855556.36元;35岁的陈红军被判刑12年,没收他在商州区兴商街的3间两层楼房一套;29岁的陈超被判刑 8年,24岁的陈旭被判刑7年。而陈氏兄弟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并强烈要求上诉。

  “陈氏家族涉黑案”判决后,商洛市商州区的百姓奔走相告,无不拍手称快。当天夜里,在商州城的大街小巷,人们像过年一样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就在陈氏兄弟上诉期间的2006年7月4日,向27人卖官受贿106.9万元的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北政法学院公开审理。 2006年7月19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改萍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其财产10万元。

  2006年8月1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氏家族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至此,让人震惊不已的“陈氏家族涉黑案”、“张改萍卖官案”所涉及的犯罪成员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这将使商州城的社会秩序恢复应有的安宁。

  此案虽然已经审结,但是,它给人们留下的反思却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为什么陈氏家族涉黑集团在商洛市委、市政府的眼皮底下为非作歹12年之久,以致坐大成患,竟没有受到过一次打击?试想,如果商州区一把手张改萍不贪污受贿,能廉洁奉公,陈氏家族何以能够如此猖獗?

  但愿陈氏家族和张改萍的结局,能给那些为官一任的地方领导和那些凭借势力为所欲为的人敲响警钟:凡是损害人民利益、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完) 文/舒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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