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消息 近日,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纪律,指使、纵容他人为自己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一事,被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通报。此事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很大反响,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深刻。
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被通报
陕西省委人士称,中共中央纪委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称是《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同志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
据悉,李堂堂被任命为陕西省副省长,是在2006年4月2日召开的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指使、纵容八人为其拉选票
一位学习了中纪委通报内容的人士称,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主要事实是,在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
已经被证实的具体细节是:在当月11日至26日,李堂堂给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和宝鸡市、延安市以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12月下旬或2007年1月中央考察组将到陕西进行换届考察,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几大班子成员,离退休任过实职的副省级老同志,各厅局、地市、高校及部分企业正职,各县(区)书记、县(区)长等,并叮嘱民意很重要,可以在这个范围做些工作,在考察中推荐他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李同时还说,在普遍做工作保证投票推荐的同时,还要注意做谈话圈内的省级领导成员的工作。
知情人士称,在接到李堂堂的短信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白某、兰某等人按照李堂堂的授意,于2006年11月22日前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分别给所联系的厅局和熟悉的地、县领导共50多人做工作,请他们在省委换届推荐中支持李堂堂,并将做工作的情况详细告诉了李堂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