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精彩
□伊人独秀
三毛说过:“爱情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三次之后就不会再有人想碰它了
。”爱情在最初的时候都美好得让人心醉,能终成眷属修成正果并过得幸福的实在让人羡慕,但结果是让人心碎的也为数不少!网上有人说:十几岁的男生女生搂搂抱抱;二十几岁的男士女士吵吵闹闹;三十几岁的男人女人分手苦笑;从此以后,男人女人孤单到老……虽是戏言,却真实地反映出所有的爱情都逃不过岁月。日复一日的琐碎生活,柴米油盐的平淡无聊,让爱情的所有美丽消失殆尽。
好的爱情固然令人向往,但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多姿多彩:健身房的清心瑜伽,美容院的全身SPA,周末聚会上的单身贵族,暴走一族的窈窕MM,文友笔会上公认的才淑美女……孤单其实可以成就很多东西。因为孤单,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逛书店,可以让自己离“腹有诗书气自华”更近一步;因为孤单,可以学学平面设计、flash,在自己的博客上show一把。一个人的精彩也是一种生活,将单身进行到底并不是悲壮的一时戏言,更不是因为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当然,真爱到来的时候我亦不会拒绝。不过,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笑,如花地将单身进行到底。
单身这么久,累了
□苗君甫
2007年,单身还能坚持多久?身边熟悉的人,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结婚,生子……看着他们人前人后地彰显着幸福,而我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躲在这个城市的一隅,自己温习悲伤或者欣喜,没有人理会。我有一大把的时间,但却不知道应该去想谁。基本上,我和每天与我擦肩而过的行人没什么两样,出门时只看自己的鞋尖,不看行人,也不看天。最多过马路时多看看两旁的车辆,但我却不希望里面坐着帅哥,那种足以扰乱我心智的帅哥。
2007年,我期待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期待能找到一个愿意和我共苦同甘的人,我愿意每天为他留一盏灯和一桌温热的饭菜。我期待,在我需要安慰的时候,他会给我支持鼓励;在我无助的时候,有他温暖的笑容相伴。他会疼我、爱我、照顾我,永远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而我也会陶醉于两情相悦的甜蜜中,然后爱情之树繁花盛开。
爱情究竟离我有多远
□幸福的形状
日子一天天一年年地过着,除了父母的容颜在不断地苍老、自己的年龄在不断地增加以外,似乎生活没有什么改变,喜欢自由自在的我依旧独身。
看着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生活,我的心中不免会有所触动,可还是抵挡不了自己所崇尚的自由生活。但每次回到家,面对父母的咄咄逼人,我真的好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我不想让他们为了我的事情伤心,可我还是伤害了我最爱的人。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生活也应该有一个新的开始。有人说:“爱情就是一种遇见,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尝试着去接受容纳另一个人。谁会是值得我去爱的人呢?他会出现吗?我不知道,只知道一旦爱情来了,我就不会轻易放弃,因为“缘是天定,分在人为”。
坚守原则,宁缺勿滥
□多愁善感
这个话题蛮敏感的。老妈没催过,倒是同事好友们经常说我:长这么大没谈过男朋友,你丢人不丢人呢。所以跟一群死党在一起时,我很少跟她们谈论这个话题。生活依然平静地过着,上自己的班,干自己的活,在博客上写一些无关紧要的帖子,如此简单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谈不上喜欢与不喜欢,我很满足,平静单调适合我自己。有时候也会想我的爱情,想我的未来,想我的童话……
可能我比较挑吧,有房有车的看不中人,事业不成功的不在考虑范围内,大男子主义、小资思想的更不会考虑,呵呵,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有谈过男朋友。不过我还是坚守我的原则,宁缺勿滥。我相信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
尽情享受单身的快乐
□阿 铎
从围城里出来已经两年,短短三年的婚姻生活,从相爱,到争吵,冷战,一直到最后的分手,双方都筋疲力尽,身心俱疲。记得拿到离婚证那天,走出民政局的大门,两个人各奔东西。我仰头看天,天空很蓝,阳光灿烂,而我,如获新生。
不想再追究谁对谁错,一场失败的婚姻,给我留下的后遗症是从此再不敢轻易踏进围城,更不敢轻易对人说爱。其实我个人条件还不错,工作轻松,收入尚可,两年来不断地有热心人为我介绍女朋友,也有谈得不错的,可是一说到结婚,我就退缩了。并不是不肯为感情负责任,而是怕了,怕了那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相互伤害,勾心斗角,心力交瘁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可能是矫枉过正了,但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单身比结婚好。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有些孤独之外,没有人天天像警察似的翻你的衣兜查你的短信闻你身上的气味,没有人每天在耳边唠叨谁又升了经理谁又涨了工资,没有人老是教你毛巾应该那么放地应该这样拖,这种自由和平淡,或许才是我要的生活吧。
当然,并不是从此就拒绝婚姻,如果遇上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子,我想自己还是会认真地去爱的。而在此之前,暂且让我尽情享受单身的快乐。
迷茫与彷徨
□冷月邀泪
又是一个四季轮回的终点,又是一个让人眷恋的季节。面对2006年日历的最后一页,心中尽是怅然若失的落寞和难以名状的苦涩——岁月无情,已悄然把我推入大龄青年的行列。回首26年的风雨历程,我哭过,笑过,痛过,挣扎过,忏悔过,麻木过,感动过……曾经,我因为伤过而不再谈爱情,无情无念,孤身穿梭于人潮之中自得其乐。心情不好了就去逛遍大大小小的商场,直至用完了每月那微薄的收入。但是,每每看到双亲那被岁月霜染的鬓发和忧郁的双眼,心中又很疼痛。我知道,父母总在为我的终身大事发愁!我想,我是世界上最自私、最不孝的女儿了!!可是……我不甘心接受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来开始我人生的又一个旅程。我迷茫,我彷徨,岁月穿梭之快更是让我窒息,难道我只有选择“认命”吗?
无奈的坚守
□晓 军
单身青年,谁不渴望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建立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我对幸福婚姻非常渴望,希望有个完整的家,有个温柔的爱人。这样,工作疲惫的时候,就有了个供你栖息的港湾,你的身体即使很累,心却不会累。可是到现在我还是单身。女友倒是有,容貌清秀,性情贤淑,也足够温柔。可是,虽然两人真心相爱,却仍然难以走进婚姻殿堂。不是爱得不深,也不是双方门第悬殊不般配,而是出于长辈们的担忧——要建立温馨的小家庭,首先得有房子。但买房对我而言,基本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奢望。不能抱怨长辈的担忧,任何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理解长辈们的想法,可是理解归理解,婚姻却在房子面前显得那么遥不可及!
我常常想:如果干脆不恋爱,不结婚,会如何?可是,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同时也是对父母不孝敬。目前,我只能无奈地留守,继续单身。我已经在单身宿舍住了十几年,算得上是个“元老”了。目送一个个宿友走进婚姻,而自己依旧孤单,心里的酸楚只有自己懂得。
一句话,我的2007,只能是无奈地坚守。而这,绝对不是我的本愿!
等他来爱我
□天使知心
我一直陶醉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做着自己喜欢的梦,生活安静而有乐趣。当然,到这年龄还没有收获爱情,可能也是一种缺憾。不是我拒绝爱情,实在是我太了解自己,一定要找到一个我心里满意的对象。所以我见了又见,等了又等,最后疲惫了,就找种种借口走开了。
30岁,是女人最美的年龄:小有事业,家庭稳固,脸上、骨子里都流露着幸福。而我,仍是个未婚的女子。对家的渴望,源于对房子的爱。男人给人温暖,而房子则给人带来安全感。
我不急于出嫁,过着平静而优雅的生活。年龄不是问题,问题是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属于我的那棵树正长在我要经过的路上。我就那么执著地等着,用我恬静的心,等他来爱我。
期待牵手的那一天
□佚名
花开花谢,转眼之间我迎来了人生的第25个春天。蓦然回首,形单影只,陪伴我的只有早春萧瑟的寒风。
朋友们已相继步入婚姻的殿堂,沉醉在甜蜜的两人世界,有的还有了爱情的结晶,每日里忙忙碌碌,有滋有味,偶尔聚会时,提起老公孩子,眼里唇角都是笑,一副幸福小女人的样子,让人羡慕又嫉妒。
也有热心的朋友为我张罗,无奈爱神丘比特总是不肯眷顾,频繁的相亲并没有解决我的终身大事。朋友越发着急:挑来挑去,你到底要找一个什么样的?我无语。我只想找一个真心相爱的人,他不必太帅,不必太有钱,但是他会微笑着听我说话,接受我的缺点,在我们很老很老的时候仍会深情地说爱我。
我时常对着星星许愿,希望有那么一天,能有一个人,温柔地牵起我的手,和我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走过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我期待着这一天的来临!
曾经沧海难为水
□妖 娆
朋友小佳,人长得漂亮优雅,在一家公司有着不错的工作,属于上天特别眷顾的那种女子。可这样优秀的女孩子,29岁了仍然单身一人。把她妈急得不行,托亲戚找朋友,恨不得自己跑去替她相亲。偏偏我们这位大小姐,优哉游哉,一点不着急,前一段还自己买了一套小户型,一点想结婚的意思都没有。
有一次聊天,说到她至今的单身,这位一向潇洒的女子,忽然沉默,尔后黯然地说,不是我不想结婚,只是我心里还没有位置去容纳另一个人。原来,她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这段不能公示于人的恋情,已经持续了5年。男人是他们部门的经理,成熟睿智,细致温柔,在他身上,几乎凝聚着小佳对男人的所有理想。明知道这感情开不出花结不了果,还是由着自己陷了进去。有很多次,也是想离开,好好找个合适的男人过日子,但最后还是断不掉这段感情。用小佳的话说:我已经见过了沧海,还会对那些小溪流动心吗?
所以,现在她能做的,只是等待,等待比他更优秀的男人出现,或者等待这段感情淡漠下来,心里有了空位,才可以再容纳别人。
最浪漫的事
□小 拙
朋友们常笑我说:“年纪都一大把了还孑然一身,你到底在守候什么啊?”哎呀,这样的境况确实有些尴尬,有时候连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想要什么。也许面对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我更向往田园小径的淡定从容和那种不计较、不功利、不谋算的绿色情感吧。我想,人类的所有情感都是因为自然迸发才光彩夺目的,包括爱情。一个温暖、无私、坚韧的胸怀的敞开,就像田野里的玫瑰,为春天的到来盛开,而不是因人工的智能而绽放,找到这样的玫瑰,一定是人生中最浪漫的事。
踯躅的2006年已经走远,真希望2007年每一个单身的朋友都能拥有一朵自己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