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消息 2月9日,郑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原总经理、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先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2005年11月21日,郑州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原市委书记王有杰一案涉及刘先超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经过14个多月的调查,专案组查明刘先超收受贿赂1030万余元人民币、12.7万美元、1.5万元购物券;违反规定安排亲属承揽本单位的工程,并收受现金120万元;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11.5万元;其妻为他人谋利收受16万元现金、0.2万美元。此外,刘先超还兼职取酬58万余元。
经郑州市委、市政府批准,郑州市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先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刘先超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说,刘先超案件是一起发生在国有企业,以权谋私、大发工程横财的典型腐败案件,也是典型的窝案、串案,发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