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财政部首次完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中载客汽车年税额并未“一刀切”为360元起。细则规定,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等于1升的微型汽车年税额应在60元至480元。
细则将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其中,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等于20人,年税额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小于20人,年税额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等于9人,年税额为360元至660元;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等于1升的为微型客车,年税额为60元至480元。 (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