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杨新兴 李少君) 一场雨水虽然带来寒意,但通过城市廉租住房审批的757户困难群众心里却热乎乎的。昨日下午,市房管局局长王运洲一行来到老城区民主街副41号,把一套50平方米新房的钥匙送到居民焦润康手中,和他一样幸运的还有莲花市街8号的李全欣。我市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焦润康是一名残疾人,现在吃低保,一家三口租住在一间10平方米的平房,他是我市第一个领到廉租住房钥匙的困难群众,搬进新房后,他每平方米只需负担0.5元的月租。当天,还有200多户拿到《洛阳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证》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领到住房补贴。他们可以享受保障面积内每平方米4.5元的租赁补贴。据介绍,今年我市已筹集400万元资金,用于廉租住房保障,首批经市廉租住房管理领导小组核定的另外500多户“双困”家庭将陆续从房管部门领到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各县(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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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对象是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社区或者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有烈属、残疾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向户口所在地区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予以登记。经认定后,廉租户每月将得到住房租赁补贴,租住直管公房者租金可核减50%,残疾、孤寡等特殊家庭将逐步得到住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