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各种酒类消费的旺季。辽宁省鞍山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日前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最好选择去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并查看其随附单。酒类随附单上的内容一般包括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相当于正规酒类商品的“身份证”。
工作人员对市场上酒类检查时发现,多数酒类商品都有合格的随附单,但个别品种的随附单上只有本地经销商的印章,没有零售商的印章,消费者很难辨别是不是所销售批次酒的“身份证”。还有一些酒类商品的名称有“傍名牌”之嫌,如“茅台×”、“××蓝带”等,都是侵犯名牌酒类的商标权。
按照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所销售的商品应随货附带酒类流通随附单,以证明商品是从正规渠道进入的。同时,酒类流通随附单上还要加盖经销商和酒类管理部门的公章。
工作人员提醒,买酒应到信誉好的大型商场或超市,并查看酒类随附单和商品的生产日期;留意酒的瓶盖及铁套是否松脱;留意酒的颜色及容量多寡;可用荧光灯对酒瓶盖等防伪标志进行检验,真品会随着不同的角度而变化;可检查酒瓶的背标是否是中文,如果全是外文而没有中文,则该瓶酒很可能是“水货”。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