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3岁的杜建新,小时候跟所有的男孩子一样,也曾做过英雄梦,一是想当兵,二是想当法官。一路走来,杜建新很幸运——想当兵,结果从学校一毕业就进了人武部;想当法官,结果在23岁那年进了当时的河南省郑州市邙山区(现惠济区)人民法院。人们都说,一桩官司判决容易,执行起来可就难了,作为一名执行庭法官,杜建新的执法之路充满了传奇色彩……
1998年9月下旬的一天,庭长亲自到杜建新办公室里,递给他一份卷宗说,这是一起已经审结并且生效的涉外经济纠纷案,因为被告人全家现在都生活在国外,原告迟迟找不到人,赢了官司却讨不回欠款,所以只好再次求助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杜建新知道这是一起棘手的案子。第二天上午,他就找到了执行申请人刘畅。
刘畅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据他介绍,多年前,他刚从外地来郑州发展时,曾得到过被执行人陈民的一些帮助,天长日久,两人不仅成了生意上的伙伴,而且还成了生活中的“哥们儿”。就因为彼此关系不错,所以,两年前,当陈民自称“急需一笔周转资金”时,刘畅二话没说,当即从公司账户上取出20万元现金来,亲自送到了陈民手上。陈民当时对此非常感激,不仅主动给刘畅写了借条,而且还在借条上写明了为期一年的还款期限。
刘畅说,因为工作都很忙,彼此虽是好友,可他跟陈民平常却很少见面。直到有一天,公司会计跟他提及这笔款子时,他才想起给陈民打了个电话。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陈民的电话竟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空号,手机竟也停了机。刘畅以为陈民出了什么事,急忙找到另一位朋友一打听,这才知道,陈民早在一个多月之前就举家移民到国外去了。
后来,刘畅听说陈民在国内聘有一位代理律师,就主动跟那位姓王的律师接触了几次,想知道陈民在国外的联系电话。王律师却以“当事人未授权”为由,不愿告诉他。他又先后几次请王律师转告陈民,让对方早点儿还款。刚开始时,王律师还答应“代为转告”,等他问过几次之后,王律师竟板起面孔,说他没有帮人追款的义务。直到这时,刘畅才不得不怀疑,昔日的好友是故意在赖账。
刘畅掂量再三,只好撕破脸皮,一纸诉状将陈民告上了法庭。刘畅说,他原本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书,王律师应该会催陈民还款的,谁知对方根本就不把法院的判决当回事。刘畅急了,只好又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那个王律师既然是陈民的代理人,就有义务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责任。欠债不还,他难道不怕法院强制执行?”听了刘畅的介绍,杜建新有些气愤地问道。
“他说过,他的当事人如今是‘老外’,就算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也不敢下手。”刘畅苦笑着答道。
“是吗?”杜建新神情严肃地说,“那我倒要去会会这位王律师!”
说过这话的第二天上午,杜建新就在郑州市某律师事务所找到了王律师。
王律师年纪不大,言谈举止中却透着一股狂傲之气。看了杜建新递上去的工作证和执行通知书之后,他信手往办公桌上一扔,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说:“我就知道你们早晚会来的。既然你已经来了,那么,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因为我的当事人不是中国公民,现在也不在国内,所以,我帮不了你什么忙。”
杜建新也笑了笑,然后不紧不慢地回应道:“你说你的当事人不是中国公民,现在也不在国内,可是,你怎么忘了你自己正在国内呀?我可以提醒你,身为律师,既然受雇于人,你就应该对你的当事人负责。我还要明确地告诉你,就算你的当事人真是外国人,那他在中国生活期间,也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未完待续 (版权所有 拒绝转载) 文/刘 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