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2月27日电(记者 王云河)河南省财政厅26日将9.78亿元预拨资金直接拨付到全省各县(市、区)专户,全部用于春季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这意味着河南省13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正式告别学杂费。
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春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在河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全省农村中小学要全部执行免收学杂费政策,不得“先收后补”或变相收取。
据了解,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收学杂费政策的范围和对象为:国家级贫困县为农村地区(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国家级贫困县(市、区)为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在所有县(市、区)农、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