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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药品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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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降价药品哪儿去了?
患者在购买药品。

街头药店

  从1997年至今,国家相关部门对药品的降价达20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是,这么大力度的降价,百姓为何还是感觉不到实惠呢?

  部分降价药消失

  家住西工区的郭小姐,最近突然闹起了牙疼,凑巧家里的消炎药也吃完了。于是,她到药店购买家庭常用的消炎药。郭小姐心想,药价一降再降,应该很便宜了!可是,她跑了许多药店,发现药店里很难找到降价药品目录上的降价消炎药,药店内销售的这类药不在降价药品目录范围之内。

  降价药会消失吗?近日,记者从降价药品目录上挑了几种常用药记在纸上,到我市几家大药房去购买。以甲硝唑为例,降价药品目录上规定200mg×21片,最高零售价为1.6元;100mg×100片,最高零售价为4.2元;200mg×18片,最高零售价为1.4元;200mg×20片,最高零售价为1.5元;200mg×24片,最高零售价为1.8元。记者先来到一杆秤大药房内,该药店出售的甲硝唑有两种:0.2g×100片,零售价为2.1元;另一种是同等规格,但生产厂家不一样,零售价为2元。这两种规格的甲硝唑都不在降价药品目录范围之内。记者问工作人员,还有没有其他规格的药品。“没有,现在卖的只有这一种。”记者又来到同仁堂大药房。这里出售的甲硝唑也是0.2g×100片的规格,零售价为2元。随后,记者来到鼎信御安大药房,该药店出售的甲硝唑也是0.2g×100片的,零售价为2.5元。这三家大药房内出售的甲硝唑都是同一规格的,但这一规格的甲硝唑并不在发改委规定的降价药品目录范围之内。

  头孢氨苄胶囊是家庭常用的抗生素消炎药,降价药品目录上规定75mg×50粒,最高零售价为6.9元;75mg×150粒,最高零售价为19.9元;100mg×100粒,最高零售价为16.8元;125mg×20粒,最高零售价为4.2元;125mg×24粒,最高零售价为5元。位于中州中路的华卫药业出售的头孢氨苄胶囊为0.25g×50粒,零售价为7元。开心人大药房出售的头孢氨苄胶囊有三种:0.25g×24粒,零售价为6.3元;0.25g×12粒,零售价为10元;0.15g×10粒,零售价为5.5元。同样,这几家药店内出售的头孢氨苄胶囊也不在发改委规定的降价药品目录范围之内。

  降价药是怎样消失的

  “我没有感觉到便宜啊!”“药品价格都不知道降了多少次了,可是每次我都没有明显感觉。到医院看一次感冒发烧的病,还要四五百元呢。”“每次自己都搞不清楚哪些药品降价了,也不能拿着降价目录去买药吧。许多医院和药店都称价格已经在电脑里做了调整,希望他们能公开这些信息。”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均表示对药品降价没有明显的感觉。国家有关部门一次又一次对药品进行降价,老百姓应该为药品降价感到高兴,可是他们为何对此表现得十分平静呢?

  据一位市民反映,一些常用药品,一旦被列入降价药品的范围之内,医院的医生就不会再开此类药品。感冒发烧如果在社区诊所就诊,就会使用一些青霉素之类的常用药,到大医院看病,医生根本就不会开这些便宜又好用的药,动辄就是三四百元。你若问为什么,回答就是,医院没有这种药。

  我市一位资深药品经营者表示,一种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的路线是:药厂——全国总代理——大地区代理——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代表——医院采购——药房——医生。在这个链条中,药品的出厂价其实只有零售价的30%左右,剩下的70%是流通过程中的费用。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药品无法生存。药品降价后,用于中间环节的费用相应少了,医药代表推销的积极性也就小了,药品的销量就慢慢地减少了,直至在市场上消失。

  药品降价对药房和医院的影响是很小的,主要风险是由生产药品的厂家来承担的。医院和药房是相对被动的,因为厂家生产什么药品,医院和药房才有可能出售该类药品。药品降价后,利润大幅度下降,必然导致停货,取而代之的是不同剂型、不同包装的相同药品,或不同规格的同一药品。一家大型药厂有许多代理商,当药品降价后,代理商会逼着制药企业生产档次更高、价格更贵、利润更大的产品。而厂家的产品利润接近底线后,也会自动进行药品的重新生产、包装。药厂和代理商会不谋而合地捍卫自身利益。对于药厂来说,换剂量、换包装已是熟门熟路:如将10粒装改为5粒装;将注射剂改成片剂、胶囊;将片剂改为胶囊等。“改头换面”后的药品,上报审批时换个新名称,或者把药品的原包装更换一下,再添加一些无关紧要的成分掩人耳目,这就是所谓的“新药”。

  降价药品消失的背后

  据了解,一种药品上市有3个名称——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其中,化学名和通用名是标准名称,而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同类产品可以用不同的商品名,商品名由生产厂家来定。

  这位资深药品经营者说,在我国,一种药品有多个商品名。以抗生素头孢曲松钠为例,头孢曲松钠是化学名,即标准名。而由不同厂家生产的成分相同、包装和规格不同的同类药品,就有罗氏芬、凯赛欣、达力嗪、菌必治、赛福松、曲沙、劲邦、万可欣等10多种,彼此之间的价格差异可以高达数十倍。这无形中给药厂之间留下了不正当竞争的空间,你定价40元,我就定70元,或者更高,最终导致药厂竞相生产“高价药”。药品一次次降价造成的现实是,解决不了老百姓吃药贵的问题。

  有时候,同一家药厂生产的同一种药品有很多规格同时被审批下来,当一种规格的产品列入降价目录后,就停止这个规格药品的生产,其他规格的同一种药品却不受任何影响,照样可以高价出售。这种情况在国外是不可能出现的,只要某个厂家研发出一种新药、申请专利后,其他厂家是不能再生产的。在国内,上千家药厂生产同一种药品的情况很普遍。调查表明,国家发改委的前18次药品降价使老百姓每年购买药品的金额平均只减少了2.5元。原因就在于很多企业为保存其利润空间,将被限价的药品换个剂型、规格,使之成为“新药”,以比之前更高的价格出售。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药品注册申请事项11086件,包括批准临床实验和上市生产。这组数字大概能说明部分降价药品停产后,药厂要靠什么营利,老药是怎么消失的。

  为防止降价药品从处方上和药房消失,国家发改委规定,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的,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相关链接:

  自政府恢复对部分药品价格实行管制以来至2005年9月,国家连续17次降低药价。2006年6月,国家发改委降低67种抗肿瘤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幅23%;同年8月调整99种抗微生物药品零售价格,平均降幅30%;同年11月宣布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平均降价14.5%。国家发改委2007年1月23日宣布,调整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七成下调,平均降幅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

    □ 本报记者 朱娜/文 见习记者 王振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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