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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末路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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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强制执行
  八  

  说来还算顺利,杜建新和王庭长他们一连跑了三个派出所,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法人代表的下落,原来,那人就住在市区一高档商住小区里。

  为了早点堵住那个人,免得打草惊蛇,杜建新他们早上5点就从床上爬起来,早早地赶到小区门口,乘那人刚要出门的机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将他带上了出租车。

  那个法人代表显然没想到,郑州的法官会一大早找上门来,刚开始时还以为是遇到了黑社会团伙,一坐进车里,就连声告饶,并且赔着笑脸追问他们究竟是“哪路大爷”。等到看了杜建新他们的工作证,弄清了他们的来意之后,那人苦笑着说:“为了这起案件,我已经迁了两次户口,没想到还是让你们给找到了。我算是真的服了!”

  让杜建新和王庭长都没有想到的是,等他们把被执行人带回当地法院之后,转眼之间,那家伙的态度竟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威胁杜建新和王庭长说:“你们也真是有点儿太胆大了,这儿不是郑州是吉林,是我们的地盘!别说要债了,只要我一个电话,你们今天就出不了吉林市!”

  杜建新见对方那副狂妄的嘴脸,就轻蔑地冷笑道:“那你现在就打电话吧。你大概忘了,吉林是中国的吉林,绝对不是你的私人领地。再说,全国法院是一家,我们是在依法执行公务,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物、有多大的背景,既然我们已经找到了你,你就得履行法律责任!”

  后来,在当地法院的帮助下,这自恃“有背景”的法人代表,最终还是不得不与申请人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协议,用9万多元的钢材抵付部分欠款,并另行支付了6万元现金。

  至此,这起“骨头案”,终于得到了圆满执结。

  杜建新曾说,作为手握法律利器的法官,让被执行人怕你,很容易,让人家打心眼里敬佩你,则很难。

  2000年初,为建设黄河名胜风景区,区里依法征用了某村的部分土地,其中包括宋某承包的几亩责任田和一口鱼塘。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区里一次性给了宋某一定的经济补偿。签征地协议时,宋某并没有表示什么异议。可是,待协议生效,宋某却突然提出了很多无理要求,并且拒不搬迁,成了一个在当地影响极坏的搬迁“钉子户”。区里先后做了很多工作,都没法说服宋某。实在没法,区里只好将其起诉到了法院。

  为了感化宋某,法院又多方做工作,让征地方在协议之外,再补给宋某4万元“补贴”,可是,等钱到手之后,宋某竟依旧不愿意搬迁。无奈之下,法院作出决定,要依法对其强制执行。

  听说法院要对自己“来硬的”,宋某的态度也更加蛮横了,公开扬言:“只要那些法官不怕死,就让他们来吧,把我惹急了,老子就敢跟他们拼命!”宋某的老婆也当众放话说,只要法官敢来,她就敢脱光衣服,好好地羞辱他们……宋某一家的这些举动,并没有动摇法院依法办案的决心,院领导甚至亲自出马,要坚决拔掉这个“钉子户”。

  强制执行这天,法院专门请来了区人大和公安分局的同志,并且制订了一套非常详细的执行方案:若宋某到时候真的寻死觅活的,就先将其治安拘留;若宋某的妻子真的当众做出赤身裸体的事来,执行庭专门准备了床单,并指派了几名女同志,一旦出现了类似情况,就马上用床单将其围住……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执行工作正式开始。按照事先分工,杜建新和另两位同志先将已经急红了眼的宋某控制住,并且带回了院里。宋某自从被控制住的那一刻起,就指名道姓地对杜建新等人及其家人进行谩骂,到后来,甚至连几位法官的老祖宗都被他骂了个遍……

  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同志,没想到宋某竟这么猖狂,实在忍无可忍,就冲到宋某面前,想给他点颜色看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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