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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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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情圣”末路
  十一

  弃若敝帚

  8月13日晚上,“时尚”的高旭,在几个铁哥们儿的陪同下,在本溪的一家高档酒店,举办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分手宴”。酒宴一开始,吴旭的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她站起身,一只手紧紧地握住高旭,一只手端起酒杯,真诚地说,她喝的不是酒,而是伤心的泪水。当着众人,她激动得仰起纤细的脖子将一杯酒一口气喝了下去,然后,点了一首卡拉OK,唱起《无言的结局》。她声泪俱下地暗示高旭:只要他回心转意,一切可以重来!

  一位铁哥们儿实在看不下去,把高旭叫到卫生间劝道:“旭哥,人家不想离婚,你们还有一个孩子,你们还是复婚吧!”

  也是老天不助吴旭。刚好这个时候,高旭的旧情人李云从大连给高旭打来电话,让他到大连去找她。这个电话,像一针强心剂,让高旭硬气起来:“不行,她的父亲羞辱了我!”

  当天深夜,高旭和吴旭回到家里,高旭依然和过去离婚一样,“大方”地把房子和钱给了女方,“我都不要了,两个孩子,交给我妈妈抚养”!

  吴旭把女儿高菲留在了自己身边,她对高旭说:“失去丈夫,打击已经是致命的了,再失去自己的亲骨肉,没法活了!”

  离婚之后,怀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心理,高旭迫不及待地在第二天清晨,坐上“大巴”直奔大连。当天下午,李云开着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轿车,到长途客运站来接他。此时的她,身份已发生巨变——高旭和她分手的第二年,她嫁给了大连一个年轻有为的大老板。1995年年初,她的先生主动提出离婚,与一位年轻的法国女郎飞往加拿大定居。在星海公园附近,先生给她留下的财产是一座价值上千万元的宾馆。宾馆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分为三层:一层为酒店餐饮业、洗浴中心,二层、三层是四星级客房。

  见面的第一件事,李云就撸起高旭的右胳膊,察看当年被她咬的那个伤疤还在不在。当那个月牙形的伤痕,清晰地展现在她面前时,她居然满眼是泪。她为高旭打开车门:“走吧,咱们回家!”回到宾馆,李云并没有马上让高旭和她住在一起,她让服务员将高旭安排到一个高级包房里。高旭察觉到了这些微妙的变化:毕竟人家现在是大老板,可能要对他观察、了解一段时间吧!

  第二天,李云过来陪高旭吃早餐,说:“我一个女人做这么大的生意太难了!现在正是旅游旺季,你一定要好好帮一帮我!”高旭为这话所感动,便以女老板男友的微妙身份开始了打工生涯。医院院长和在商海闯荡的种种经历,使高旭懂得如何去管理和用何种方式去团结身边的人:白天,他有条不紊地指挥后厨一帮人准备一天顾客们所用的三餐;到了晚上,他率领一群小姑娘、小伙子,乘四五辆面包车,分别去大连的火车站、海港和飞机场接客人。那段时间,宾馆天天爆满,生意好得出奇。终于有一天,李云同意让高旭住进了她的卧室。但是,过去那个温柔、可爱的小姑娘毕竟是经过了岁月人生的一番洗礼,她增添了一些女强人的特色,自觉不自觉地对高旭发号施令,对此,高旭心里很不痛快。

  一次,李云又对高旭提出了一大堆苛刻的限制条件。其中包括:白天不允许他一个人随便外出,要去哪里必须由她陪着;晚上,过了午夜,不准他去宾馆女服务员的休息房间。

  高旭心中光火:这不是拿他当囚徒嘛。可理智告诉他,不能发作,他选择了沉默不语。

  李云盯着高旭真诚地说:“你管不住你自己。答应我,只有让我来约束你,你才会有真正幸福的人生!”

  高旭只好低下了高昂的头颅。白天,处理完了工作事务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亲昵地挽起他的胳膊,双双走出宾馆大门;星海公园、老虎滩留下他们快乐的足迹。虽然高旭40岁了,比李云要大10岁,可是,他觉得她反倒像是他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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