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1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凡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点火取乐引起苍山大火
排个队咋就那么难
安徽:颍河出现500米“白色泡沫带”
三窃贼盗车牌索要“赎钱”
数百名车主选择汇款私了
一中学学生进操场收费 不办“会员卡”不让进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点火取乐引起苍山大火
警方对肇事的6名小学生不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云南大理3月11日电 (记者 周重要 李倩) 3月8日突发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的森林大火,已由大理州森林公安局大理分局调查清楚,并于11日15时宣布结案。目前,引发火灾的6名小学生正接受学校、家长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慰、教育和监管,他们生活学习正常,情绪稳定。

  据大理州森林公安局大理分局局长杨福东介绍,经过讯问、取证和多方调查,3月8日“三八妇女节”学校放假,大理市下关镇龙泉村小学的6名学生到江峰寺后山游玩,其中一名叫何某的学生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火取乐引起了火灾。由于当时正刮着五级大风,周围灌木丛及枯草甚多,火势很快蔓延,酿成了这次森林大火。6名学生都是男孩,其中有1人12岁,5人11岁。

  杨福东说,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这次的失火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由于是6名不满14岁的小学生所为,他们都未达到法定年龄,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这起未成年人失火案就算结案。至于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及间接责任人的处理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

  大理白族自治州副州长、苍山前线救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李雄说,虽然对失火的小学生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对监护人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民事责任;对斜阳峰片区的护林人员、下关镇的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也要依照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从苍山前线救火指挥部了解到,3月8日上午发生在大理苍山斜阳峰的森林大火,过火面积为3500余亩,先后共组织了1万余人参与扑救,至3月9日晚,明火全部扑灭。截至记者发稿时,扑救人员仍在山上清除余火。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