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称是市里干部,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蛊惑一女子离婚后与其同居,又骗走该女子数千元钱。3月9日,66岁的洛宁农民李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2月28日,家住居业家园的张某和前妻杜某拉着李某一起来到派出所报案。杜某称,她一个月前在打牌时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是市里某单位的领导,可以帮忙跑工作。随后,李某对30岁的杜某表示出“好感”,表示自己会帮杜某换一份更好的工作,并鼓动杜某离婚。2月1日,杜某与张某离婚后,与李某同居。此后,李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向杜某要了6000多元钱,但至今没有下文。杜某生疑后,联系李某家人才得知上当受骗。2月28日,杜某便和张某一起将其扭送到了派出所。
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骗局。今年66岁的李某是洛宁县人,以前曾因投机倒把和非法携带枪支罪被判刑13年。(见习记者 赵玉杰)
(线索提供者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