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提醒
3月1日起,凡今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没有“QS”标志(质量安全标志)的13类食品均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昨日,记者在市区各大超市走访时发现,仍有少部分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在货架上出售。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这13类食品包括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004年1月1日,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进入第一批无证查处范围;2005年7月1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进入第二批无证查处范围;今年3月1日起,这13类食品进入第三批无证查处范围。
近日记者在西工区某超市发现,这13类食品中多数都加印了“QS”标志,但仍有部分食品未遵守规则。炒货食品中,一些散装的瓜子等炒货没有加贴“QS”标志;在蜜饯类食品中,有一种山楂卷没有加贴“QS”标志;在蛋制品中,有的松花蛋、皮蛋没有加贴“QS”标志;茶叶类中,未加贴“QS”标志的稍多一些;啤酒、水产加工品、糖果制品等食品都加贴了“QS”标志。“QS”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市质监局食品科一姓王的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日至2月底为“QS”标志整改过渡期,3月1日至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质监部门将对市场上未加印(贴)“QS”标志的13类食品依法查处,而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这13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见习记者 刘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