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张旭东 姜雪丽) 目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物业税,通常被称为“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近年来,国内大中城市的房价呈现边调控边走高的态势。数据显示,2006年,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5%,其中北京房价一度走出了连续7个月呈两位数的增长势头。房价过高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两会召开以来,有些代表、委员呼吁研究出台物业税,期望物业税能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稳定器”。
“物业税的开征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以前物业税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财政预算报告现在如此表示,应该说迈出了很大一步。”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罗蜀榕说。
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提出征收物业税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物业税开征的实施方案尚不明朗,因此,有关专家对何时开征物业税、它将对房地产业带来多大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议。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