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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版:2007全国两会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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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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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两会民生话题
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
代表委员呼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黄会清) 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了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部分代表委员呼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户籍制度弊端重重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

  无疑,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其功能在发展过程中总是不断被强化、放大,这种做法的弊端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年代日益显现:以供应城镇居民定量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实行二元户口管理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户口迁移过死,难以满足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杨春兴说,现行户籍制度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副会长李玉玲说,户籍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公,比如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现象等。

  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

  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制,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城市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为避免影响社会稳定,户籍改革总体进展较慢,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

  各地在户籍改革方面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不断放宽准入和迁移条件。据河南省公安厅户政办主任黄清太介绍,河南新一轮户籍改革的内容包括:直系亲属投靠不受年龄、婚龄限制;规划区范围内人均土地不足三分的“城中村”农民,成建制地转为城市居民;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可自愿选择就业居住地,先落户再就业。

  近年来,广东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本地区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广州市从2003年以来先后推出了多项制度,改革了“农转非”和人口增长调控管理办法,取消了“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将夫妻投靠的年限由10年标准放宽至5年,并明确了以准入条件取代按计划指标审核落户的办法。

  破除壁垒需综合改革

  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稳步推进。

  记者在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调研时了解到,其实户口改革的难点不在户口本身,而是户口背后附带的社会利益。说简单点,公安部门可以迅速将户口变更,但由于配套改革成本很高,致使社会各部门的配套措施一时难以到位。

  户口迁移的限制减少,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可能加快,随之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

  一些专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

  杨春兴委员认为,制度的公正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实行一元化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只是一个人的身份变化问题,而是涉及政治、经济体制与改革方面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对阻碍经济全面发展的体制,都应当予以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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