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9日,《情感在线》版先后刊登了“关注家庭暴力”系列稿件,一时间,很多女性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诉说家庭暴力对她们的伤害。通过她们的讲述,不难发现,她们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即使受到了伤害也不向外界寻求帮助,而且面对丈夫的打骂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结果是助纣为虐,让施暴者更加猖狂。
家庭暴力,让她们遍体鳞伤
案例一:他有了外遇,就把拳头挥向了我
宛心曾是我市一家工厂的一名女工。1992年,她认识了少白,当时两人同在一家工厂工作。认识没有多久,少白就向宛心展开了爱情攻势,并且顶着母亲反对的压力,在1994年与宛心结了婚。
婚后的最初几年,是宛心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那几年,她和丈夫住在自己的娘家,她丈夫十分孝敬岳父岳母,把家里的体力活全包了下来。对宛心更是视若珍宝,知冷知热的。但是,自从他有了外遇,就不再对宛心和孩子嘘寒问暖,不再关心自己的家,经常夜不归宿,还很少给宛心生活费。宛心就靠给别人做活挣点钱维持生计。有时宛心向他要钱,他要么说没有钱,要么拿出一二百块钱扔在地上,然后扬长而去。
宛心说,她丈夫有了外遇后,就经常打骂她,为此她曾报过两次110,但最后都因为没有证据而作罢。去年秋天,因为一件小事,他又动手打了宛心。当时尽管有三个邻居拉劝他,他还是把宛心打得遍体鳞伤。事后不到两个月,他又一次向宛心施暴。一天晚上,他嫌宛心对他不太热情,便将宛心的双手绑了起来,剥光了她的衣服,强奸了她。然后,他又拿出一瓶硫酸往宛心的脸上泼去。两天后,宛心的家人报了警,经鉴定为轻伤。这次宛心不再只考虑孩子,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今宛心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疤痕。
案例二:离婚了,他还对我非打即骂
涧西区的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没有离婚的时候,丈夫华对她非打即骂,她实在忍受不下去了,就坚决和华离了婚。王女士本想着离了婚就能脱离苦海了,没想到华依然每天到她的家里去,想住就住,想走就走,稍一不顺心还像以前一样动手打她,经常把她打得鼻青脸肿的。他还拿走了王女士的小灵通,不许王女士和别人来往。王女士因为害怕华,只好忍受着这一切。
记者约王女士采访时,她说前夫刚刚打过她,脸上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无法出门见人,等过两天再约见。王女士在电话中说自己太懦弱了,对家庭暴力丝毫不敢反抗,更不敢告诉别人,因为如果让前夫知道了,她会被打得更厉害。为了逃避前夫的打骂,她准备躲到外地去,让他找不到。
两天后,记者如约给王女士打了多个电话,但她的小灵通始终无法接通。
案例三:结婚26年,我唯一能记住的就是他的拳头
偃师市三化乡的惠兰现在在娘家住着。说起丈夫对她的伤害,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她今年50岁,虽然和丈夫结婚26年了,但她没有感到多少来自丈夫的爱和家庭的温暖。她丈夫是标准的大男子主义,让她干什么她必须干什么,不能有丝毫的违背。面对拳头,惠兰刚开始想着忍忍就过去了,所以对丈夫的打骂逆来顺受。谁知她的软弱让丈夫打她上了瘾,动不动就没有任何理由地殴打她。
惠兰说,她的丈夫走路脚步很轻,往往她正在干活,丈夫就来到了她的身边,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丈夫就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丈夫的这种暴行让她防不胜防,痛苦不堪。无奈,她只好回到娘家居住,决意和丈夫离婚。
惠兰只是简单地在电话里向记者说了自己的情况,我们约好晚上再打电话联系,到时她会原原本本地把自己的故事告诉记者,她还给记者留下了自己娘家的电话号码。
3月7日晚上,记者如约打电话过去,但对方说打错了。记者试着打了3次,并问对方是偃师市三化乡吗?对方说是,但仍坚持说记者打错了。第二天,记者又打了两次,对方不耐烦地说打错了,让以后不要再打了。
虽然有很多女性读者给记者打电话,述说家庭暴力的种种危害,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受虐女性没有勇气站出来,向家庭暴力说“不”。
根据市妇联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随机联系了20多位到妇联反映家庭暴力的女性,结果她们都以种种借口拒绝了采访,其中不乏家人的阻拦,惠兰的情况就是典型的一例。
如何向家庭暴力说“不”
据市妇联提供的数字显示,2006年,我市仅妇联方面就接待了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来电和来访168人(次),占婚姻家庭权益案件的22.13%,占全年信访量的11.65%。据市妇联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数字并不是很准确,因为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人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往往采取沉默的态度。
市中院民事审判庭二庭杨庭长介绍,家庭暴力指的是发生在私人生活或家庭内部,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所犯的虐待行为,其中包括多种不同的虐待形式:人身虐待、情感虐待和精神虐待等。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3个方面:一方有外遇;家庭成员下岗导致家庭收入减少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赌博或酗酒。
据一项统计数字显示,在目前的家庭暴力案件中,丈夫对妻子施暴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九成以上是女性。有些女性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但她们不去有关部门投诉,因为在传统观念中,丈夫打老婆等家庭暴力是“家务事”,被普遍认为“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着这样的幌子肆意横行,而人们也不会将它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而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绝大多数的受虐女性把家庭暴力当成了“家丑”,从而选择了沉默和忍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受虐妇女也曾向她们的娘家、当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等求助过,但多因受暴者与施暴者是夫妻关系,往往被淡化为“家务事”一推了之。即便有关部门作了处理,最多也只是批评教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戒。这样做的结果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那么,如果发生了家庭暴力,受虐女性该怎么办呢?市妇联有关工作人员说,除了向亲戚朋友求助外,受虐女性还可向居委会、所在单位和妇女组织求助,或是向公安机关求助。
另外,已婚妇女还可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家庭暴力或是有效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如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伤害工具等,以受到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
编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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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多一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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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请敞开你的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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