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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定胜天”:是否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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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公民表达
“人定胜天”:是否自欺欺人
□ 彭兴庭
  新闻背景

  3月14日人民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一语惊人:“沙尘暴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是不可能被消灭的,所谓制止沙尘暴,实际是违反科学规律的。沙尘暴给人类造成损失的同时,也有其正面效应,说到底,没有沙尘暴就没有中国,就没有我们中华民族。”

  我曾经在报纸上读到过一篇通讯,题目叫《从沙逼人退到人定胜天》。这篇通讯写于上世纪90年代末,描述战斗在防治荒漠化前沿的内蒙古乌审旗人,赞扬他们“人定胜天的胆识和气魄”,并且大胆地预测治沙的前景:大办沙产业,小康路上的急行军。如今来看,乌审旗的扬沙天气并没有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战胜自然,实践证明,这是人类最自欺欺人的口号。

  我是赞成秦大河观点的,相信这绝不是一个气象局长的自我脱责,而是对自然力量的客观描述。长期以来,我们骨子里都有一种“人定胜天”的观念,所谓“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这几乎是一个时代的价值观。

  长期以来,对沙尘暴,我们似乎并不重视自然界固有的修复能力。一方面,我们乱砍滥伐,大肆破坏草原植被,过度放牧,盲目开垦;另一方面,又大面积植树造林,以此抵御沙尘暴。

  然而,人类一旦在这种夜郎自大中变本加厉,终有一天将自食其果。人与自然本是和谐共生的关系,人类愚蠢的自信说到底是一种狂妄。河流、湖泊有净化能力,森林、草原有再生能力,沼泽、湿地也有恢复能力,这是人类力量所无法企及的。事实上,只有我们将破坏控制在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之内,才能维护生态平衡,否则,一切事后的努力都是徒劳。

  不幸的是,我们向来轻保护、重建设,妄图在地球上按造人类的想法来设计一切。可是,实践一次次地证明,人类的种种战胜自然的“成果”,往往都是虚妄的、靠不住的,就像以前我们开荒种地,如今,又不得不退耕还林一样。

  不论人类的科技有多么发达,在大自然面前,仍然是渺小的。诚如有人所言:“自然,并且只有自然,才能称得起永恒的伟大。” 重提“天定胜人”,并不是消极的“无为”,而是对人类自身能力进行准确的定位。我们不得不承认,大自然在体现它的意志时,更胜于人类。

  这一次,面对北方肆意的沙尘暴,秦大河说了一句大实话,“沙尘暴在我们国家是不可能消失的”。我想,这种“天定胜人”的表述,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大自然不是我们长期斗争的对象,而是人类的力量之源,是我们的“母亲”。人类的发展,也只能按照“人与天调”的理念,才能有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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