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开始执行新的货车计重收费模式。
笔者从高速交警洛阳大队和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路政支队了解到,计重收费调整后,正常装载情况下的收费标准是:洛阳境内的高速公路,除二广高速济源至洛阳段基本费率是0.11元/吨公里外,其他路段基本费率均为0.09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按规定,新的计重收费模式最大的变化就是改变了以往根据车型和车轴质量计重收费的做法,实行以车货总质量为依据的收费模式,对车辆未超出正常装载的货物按照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对超出车辆正常装载的货物根据超出的具体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计收通行费。简单地说,就是超载越多交费越多。新的计重收费模式更加科学、公平、合理,更能有效地保护合法运输行为。
据悉,此次计重收费调整仅是针对通行载货类汽车,不涉及小轿车和其他客运车辆。
(勾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