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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仿药食品“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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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有些食品披上药品的外衣悄悄进了药店,经营者夸大功效把人骗。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
莫让仿药食品“迷了眼”
  ■见习记者 刘黄周

  眼下,不少市民在买药时选择到街上的各大药店。可是,有的药店在销售一些仿药食品,“忽悠”消费者。

  有药店销售仿药食品

  15日,记者在市区某药店走访时发现,一种名称为“胃食片”的健胃消食类仿药食品和江中牌健胃消食片颇为相像:在“胃食片”外包装盒的显要位置标明了“健胃消食”四个大字,与江中牌上的“健胃消食片”仅一字之差,字体颜色很相似,而且包装盒的大小也差不多。不同的是,该胃食片的价格至少比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低1.5元。经过细心辨别,我们发现这种标称“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的胃食片和真正的药品存在不小差异:该胃食片的生产厂家为“香港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非医药生产厂家;该胃食片并未标注“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而是一个卫生许可证号。两者的说明书也有很大差别:药品的说明书中明确标有“功能主治”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而在方药类食品说明书中,却难觅这两条。

  仿药食品是否有药效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表示,他们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很少仔细查验究竟是药品还是仿药食品,只要能治病就行了。在上述药店,当记者问及这样的仿药食品疗效如何时,药店的销售人员说“和药品的疗效一样”。

  记者咨询了市卫生局有关人士。据该局市场监管科一位姓华的工作人员介绍,仿药食品终归还是食品,它的生产遵循的是食品标准。一般情况下,仿药食品基本上适用于所有人群,和药品的特殊人群禁忌有区别。既然是食品,仿药食品是不能宣称具有药效的。

  仿药食品能否在药店销售

  那么,药店销售这些仿药类食品算不算违法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监管科科长陈占修。据他介绍,我国在食品和药品的监管上实行的是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而这些仿药食品是经卫生部门审批的,药监部门没有权力监管。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市卫生局市场监管科,据一位姓华的工作人员介绍,仿药食品多是一些非处方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生产仿药食品并不违法,但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经营食品卫生许可证,而且不允许宣称自己的仿药食品具有治疗、预防疾病的效果。

  对于药店而言,如果要销售仿药食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须向卫生部门申请扩大经营范围。检验药店能否销售仿药食品,首先要看其卫生许可证中标明的经营项目,看其是否具有“保健食品销售、定型食品销售”的内容。该工作人员说,市民如发现不具备资质的药店经销仿药食品,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门将严格查处;如果发现有仿药食品宣传治疗、预防疾病的功能,也可向卫生部门举报。

  仿药食品冲击药品市场

  仿药食品步入药店,既误导了消费者,也使一些药品生产厂家受到冲击。据我市某制药公司营销中心的王经理介绍,药品的生产都要按照标准的生产工艺,生产车间要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程序和标准都比较严格,而仿药食品的生产程序、标准都比较简单。相比较而言,药品的生产成本要比这些仿药食品高很多。不少仿药食品正是打着“低价”的口号,对药品市场带来冲击,尤其是在近郊和农村市场,仿药食品“混淆视听”的现象更为严重。

  王经理说,仿药食品正在逐渐挤压药品的市场空间,这些食品有的是一些生物科技公司生产,有的假借药厂名义生产。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实施监管、调控,逐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市药监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看准外包装上是否标有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要留意有没有药品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切莫让仿药食品“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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