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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病床前有孝子
我和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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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我和李敖
  十一

  文/胡因梦

  萧先生回台湾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李敖,李敖避不见面,但我并不知情。他找不到李敖,只好把我母亲请了出去,向老母告知他花园新城的房子已经被退租,古董和家具全都被搬空了,天母静庐也莫明其妙地换到了我的名下,委托李敖处理的水晶大厦更是被法院拍卖了。

  一向对李敖“言听计从”、“没有任何怨言”(李敖自己在回忆录中的用语)的正人君子萧孟能,是《文星》杂志和文星书店的创办人,也是李敖多年共患难的战友,他和我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生活白痴,我们都懒于处理人生繁琐的事务,而成为不怕麻烦之人掌控的对象。

  母亲听完了这些事的始末,立刻打电话到金兰找我,约我回世界大厦和萧先生及他的女友王剑芬见面。6月10日那天,萧先生坐在世界大厦家中的客厅里当面告诉我说,他和李敖多年共患难,可以说是完全信任彼此的交情。李敖在处理财务方面比他高明太多,所以他大小金钱之事全部交由李敖管理,李敖要他签什么,他就签什么,连问都不问一声的。剑芬在一旁说萧先生的行为简直跟大白痴差不多。剑芬接着说道,还好她当时提醒萧先生把李敖亲手写的一张长达十八英尺的财物清单复印了一份,如果他们要告李敖侵占,那是唯一的一份法律凭据。

  后来在闲聊中,萧先生提起一件事,他说那些被搬走的古董他都可以不在乎,只有一小块红绢布的乾隆御批是真正值钱的传家之宝,这才是他唯一心疼的东西。我突然想起李敖曾经很得意地给我看过一块红绢布的乾隆御批,说是10年前他从牯岭街的古董商那里以500元的低价收购来的,因为那个老板不识货。

  我听完萧先生的话,心里已经有了谱。李敖总说他不重视动机,只重视真凭实据,然而任何一个神志清楚的人,都知道动机才是最重要的。这时,我对李敖最后的一丝幻觉也被打破了。智者说得对,要想维系一份情感,期望愈少愈好,若是没有任何期望,便能无条件地爱。但是我必须承认我年轻时对人性的期望,恐怕是太高了。我幻想中的李敖是个具有真知灼见又超越名利的侠士,而不是一个多欲多谋,济一己之私的“智慧罪犯”。于是我暗自在心中打定了去意。

  不久,李敖又和四海唱片发生了纠纷。民歌手兼唱片制作人邱晨,在媒体上看到李敖所写的《忘了我是谁》,很想把它谱成曲,于是他偕同四海的廖董夫妇,约我和李敖在财神酒店谈出版这首歌的事宜。邱晨问李敖对歌词的酬金有什么要求,李敖说没问题,比照一般作者的酬金就行了。后来邱晨录完了音,唱片上市的第二天就准备把酬金送给李敖,李敖却开始避不见面。

  不久,廖先生从国外回来,亲自带着礼物来见李敖,李敖说付款的时间迟了两天没照规矩来,所以要诉诸法律,不过可以私下和解,于是索价二百万台币(看来他很迷信这个数字,大概是曾经比照此法成功地取得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吧)。廖先生要李敖给他一星期的时间来考虑,李敖答应了。廖先生趁这一个星期把所有发出去的唱片全部回收,并登报声明,经销商如果继续出售那张唱片,必须自己负法律责任。后来四海把那首歌的歌词改成了钱、钱、钱。

  这段时期,我已经心生警觉,有一些城府了。我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私章、户口名簿、画和衣物,一点一点地搬回家。等到搬得差不多了,我就不再回金兰去住了。这时我开始提出离婚的要求,但李敖不肯,他说他要拖我一辈子。

  没想到,有天晚上他打电话来,要我到刘维斌导演家,他愿意无条件离婚。刘导演也是在台中新北里长大的世交,他的妻子孙春华则是我一直很喜欢的女人之一。

  未完待续        (版权所有 拒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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