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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阳光应照在 “不会哭的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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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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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阳光应照在 “不会哭的孩子身上”
  发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在过去的一周内搅乱了网络,成为最热的话题。由一张网络贴图到“火爆”全国只有短短的数日,与其说这是“最牛钉子户”号召力使然,不如说是舆论借重庆这块宝地,在《物权法》实施前进行的一次舆论预热的必然。其中蕴涵的普法的力度和表现出来的声嘶力竭的程度,都足以证明最牛的不是钉子户,而是舆论。

  在全国人大会上高票通过《物权法》的最初几日内,舆论在急切地寻找一个可供借题发挥的典型案例。钉子户、强制拆迁、地产开发商、3年对峙等词刺激公众的味蕾,再配上一张夸张到极点的高高矗立而不倒的“孤岛”图片,彻底激发了舆论义愤填膺的表达欲望。一时间,“最牛钉子户”被拔高成捍卫物权法、捍卫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壮士,有评论甚至慷慨地要送上英雄的称号。有捧就有贬,地产开放商在舆论中自然被描述成十恶不赦的元凶。

  一个100多年前发生在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往事也不失时机地被抬出来给公众上物权法常识课:威廉皇帝要修一行宫,其旁的一个磨坊影响了施工,房主坚决不卖,法院也支持其决定,皇帝最终放弃收购拆迁计划。与此同时,九龙坡的工地也热闹起来,国旗也高高飘扬在“钉子房”的上空,各地媒体纷纷开进重庆。

  请注意一个细节:在舆论为此事盖棺定论时,围绕这个地块的拆迁的来龙去脉及当事人的真实背景,处在无暇顾及的状态下。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口水,所为何故?在口水中寻找法律保护私产望穿秋水的感觉。于是出现了在口水中营造出大家都很生气、大家血泪控诉、大家誓死捍卫的氛围,但大家说的都不是同一件事的怪现象。等开进重庆的媒体连续发回新闻后,公众才知道,原来当事人并不是反对地产开发,并不是视开发商为仇人,而是在价格问题上谈不拢;后来又知道原来“钉子户”不是住在草房内、用血肉之躯抗拒皇帝大军开进的小民,而是身价千万的有钱人。

  新闻越深入,人物的面貌越清晰,借助《物权法》的意图也越来越明确。舆论由最初的大义凛然和悲情地发泄,由苦口婆心地“教训”地方官员,转向更为理性地分析、建设性提示事件如何才能获得最终圆满的解决。这是一个做秀和做事并行的时代,秀完自己的观点后,有人早早全身而退,有人还忐忑地呆在空寂的屋子里。

  中国是一个缺少物权法传统的国家,在10月1日到来前,全民急需要进行相关的学习,以用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3月23日,连日理万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们都组织学习了《物权法》。重庆的“最牛钉子户”在据法护利上让人大开眼界,但确实与公众长期以来形成的拆迁户即为弱势群体的判断相去甚远,具体问题需要经得起具体的推敲。

  老百姓有句大白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可以用来还原此事件的另一个本来面目。那些“不会哭的孩子”怎么办?让他们在强拆中流离失所?让他们饱尝被欺骗的艰辛?舆论在“最牛钉子户”上表现出的富集效应,恰恰暴露了对真的拆迁问题、真的弱势群体的忽视,现在网络上突然蹿出来各地的一群“最牛钉子户”也证明了这一点。什么时候《物权法》的阳光普照到“不会哭的孩子”身上,什么时候物权意识才会在中国生根,舆论才会结束饥不择食的普法使命。

       □ 高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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