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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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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虎视”居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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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摄像头“虎视”居民楼
居民感觉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非常不自在
  本报讯 (记者 孟山)近段时间,瀍河回族区新街6号院有两栋楼的居民感觉一举一动都受到了别人的监视。因为紧挨他们居民楼的一家超市楼顶上安装了两个摄像头,这两个摄像头恰恰正对着这两栋居民楼。

  这是两栋东西走向的6层居民楼,两栋楼南北间隔20多米,与这两栋楼的东侧接壤的是一大型超市。超市楼顶平台上搭建着数米高的楼顶广告,两个摄像头就安装在楼顶广告的顶端支架上,其垂直高度基本与居民楼的五楼持平,这两个摄像头镜头方向不是朝着超市进出的方向,而是向下倾斜15度,对着两栋居民楼的阳台和卧室。

  家住1号楼5楼的管先生说,这两个摄像头是在两个月前装上的。一到晚上,隔着卧室的薄窗帘依稀可以看到摄像头发出的红光。天气渐渐热了,家里人的着装也越来越少,有这么一个摄像头虎视眈眈地盯着家里的窗户,总觉得不是滋味。

  家住2号楼的于师傅说,摄像头的安装范围应该规范些。如果是用于防盗,应该像其他超市那样安装在室内。这样安装在广告牌背面,还正对着住宅楼,就是在监视住户的日常生活,他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超市为何如此设置摄像头?因该超市尚未正式营业,记者未能见到超市的负责人。

  是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在公共场所随意架设摄像头对他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监控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张永胜律师。张律师说,综合以上情况来看,安装在超市顶端的摄像头的确侵害了住户的权利,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拆除摄像头,终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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