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花会期间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也“有谱”了:客房床位实行最高限价;景区公厕一律不得收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餐饮业、商业企业一律明码标价
市物价部门公布花会期间各牡丹观赏点门票价格,同时要求,各观赏点应视花期开园和闭园,严禁在花期未到或花期已过时“忽悠”人
■记者 魏春兴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办获悉,我市已出台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部分旅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对客房床位价格、公园景点门票价格、临时停车场收费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餐饮业、商业企业必须明码标价。
客房床位实行最高限价
花会期间(即4月1日至5月10日),我市住宿业客房床位实行最高限价,市物价部门公布了近200家城市区宾馆、酒店床位的最高限价(见洛阳物价信息网,网址www.12358.net.cn)。5月11日后,恢复各酒店宾馆自主定价。据介绍,各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客房床位价格,总体上维持去年物价部门按门市价上浮20%核定的限价水平(含星级酒店服务费)。
记者对与普通消费者比较贴近的豪华标准间、标准间、三人间三项最高限价进行了简单统计。在市区星级酒店、宾馆中,豪华标间最高限价中最高的为每天930元,一般为450元至760元,最低为230元;标准间最高限价中最高的为每天880元,一般为320元至660元,最低为190元;三人间最高限价最高的为1000元,其他的多在300元至500元浮动。
根据规定,床位价格可在最高限价的范围内浮动。对于3月31日前已经入住的旅客,不得因价格变化加收房费。旅行社及合同单位事先约定的团队价格,则按合同价格执行,不得违约加收费用。
星级宾馆、酒店豪华单人间、单人间、豪华标准间、标准间临时加床价格,每天每床不得超过100元,3人以上(含3人)房间和星级以下宾馆的各类房间,临时加床价格不得超过该房间床位价格的50%。宾馆、酒店代旅客购买火车票的代办费每张不得超过5元。
市物价办人士说,花会期间将对住宿业采取床位价格与服务质量联动监管措施。具体来讲,对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存在严重问题、游客投诉率高的宾馆酒店,市住宿业提高服务质量领导小组将给予扣分,然后按所扣分数责令其适当降价,此前已有7家酒店被降价。
公园、景点门票不得擅自涨价
标准规定,各公园、景点必须严格执行市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价格,对常年开放的游览参观点,一律不得擅自涨价,景区内公厕一律不得收费。
我市各公园花会期间的门票价格分别为:王城公园35元/张(含动物园),牡丹公园(灯展)15元/张,西苑公园10元/张,国家牡丹园45元/张,神州牡丹园40元/张,洛阳市国花园管理处40元/张,洛阳牡丹园30元/张,郁金香花园35元/张,国家牡丹园和郁金香花园联票(自愿选择)60元/张,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处精品牡丹展20元/张,洛阳国花园花卉有限公司30元/张,国际牡丹园25元/张。
市物价办有关人士表示,各公园景点在规定时间内,应视花期提前开园和闭园,严禁花期未到或花期已过游客进园无花观赏的现象发生。此外,游客在各牡丹参观点选择导游服务要本着自愿的原则,讲解费统一为每批次50元。各公园、景点要制作并在售票处悬挂明码标价牌,标示门票、导游服务价格,各项优惠政策必须落实。对实行联票的景区,应明确标示各自门票价格和联票价格,并注明由游客自愿选择。
停车场收费有明确规定
市区内各公共停车场(点),要执行停车收费的统一标准,停车场(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乱涨价。具体标准为:白天(8:00~23:00),吉普车、小轿车、20座及以下面包车每车次3元;大客(货)车、特种车、20座以上面包车每车次5元。过夜(23:00~次日8:00),不分车型每车次10元。
市物价办有关人士称,各公园、景点配套设置的停车场,已经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按原核定标准执行。对牡丹花会期间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统一按市区公共停车场(点)的收费标准执行。
餐饮业、商业企业须明码标价
这项刚出台的收费标准还强调,我市餐饮业、商业企业及各商业零售摊点必须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消费者结账时,必须提供消费清单,同时注明品名及价格。对于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制服务、强行收费、重复计量、欺诈顾客等现象,有关部门查实后将给予严处。
市物价办有关人士表示,物价部门将对牡丹花会期间的价格和收费加强管理。对于乱涨价、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从重从快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牡丹花会期间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