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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的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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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日本人的家训
    家训不但能说明家族观念、家族形式,更能折射出商家理念、企业文化,甚至一个社会的追求和目标。日本从中国学到了很多,家训便是其中之一,但是日本人的家训又与中国的不同……正是这些差异导致了中日两国家训近代命运的不同。

  家训,顾名思义,是齐家之训、家内之训。中日两国历史上都有以家训治家的传统,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家训多出自名门巨室、殷实富厚之家,其内容亦多为儒者推衍经传之言,主要为了祖荫绵延、富贵长久。而家训在日本则非仕宦儒者的专有,由于日本社会结构变化、社会阶层更替的缘故,家训遍及各种等级的人家中。

  家业为本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家业与家产几乎是相同的概念。而对日本人来说,家业是一家人赖以生存的职业或手段,虽然包含家产,但主要是指职业或技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家业的断绝并非是指自然意义上的断子绝孙或经济上的倾家荡产,而意味着一定社会关系的消亡。因此,不论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总代表——皇室,还是其他各阶层的家族,日本历史上的任何阶层的“家”,始终是以家业作为立家的根本,从而区别于中国“家”的意义。

  日本人的姓名和家系图,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让人们了解其家业的存在。至于个人在家中居于什么地位并不重要,因此不像中国的族谱那样具有明确的识别性。至今,日本人的很多生活习惯仍然保持了这种传统。比如,青年男女结婚,不像中国说是“某某先生”和“某某小姐”结婚,而是“某某家”和“某某家”结婚。墓地里墓碑上刻的名字,不是“某某人之墓”,而是“某某家之墓”或“某某家先祖累代之墓”,个人完全从属于家。日本所谓“亲子”关系也并非局限于有血缘的父子关系,被认定有能力继承家业的养子同样会被认定具有亲子身份,从而继承家长的地位。

  家的独特之处,带来了家训的独特之处,中国与日本家训的根本差异均是基于此。

  家统一尊

  在日本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谜语:“想向父母提意见的儿子,犹如一个想长出头发的和尚,这是为什么?”谜底是:“不管他多么想也办不到。”另有一名谚:“地震,打雷,失火,父亲。”这些都是对日本家长绝对权威的生动写照。尽管一家之长有很大的权力,但本身也置于家的约束之中。作为家长,如果品行不端,或不能胜任家长之任,随时都有“离任”的可能。可见,为了家业的巩固和发展,至高无上的是家长权而不是家长本人。

  在日本还常有这样的情景,当上了年纪的父母为儿子的前途担忧时,如有人想安慰就说:“这个孩子有出息,将来一定能当祖先。”此话之意是:这个孩子将来一定能出人头地,能够开创一份新的家业,那么对于这个孩子的后代来说,他就成了祖先。

  企业大家庭

  日本将商人组织称为“商家”,其成员既包括家族成员,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雇员。如鸿池家不仅把“对雇人要与家属同等对待”这一点写进家宪,还“在宅内设教室,聘请家庭教师对一族子弟和佣人一起授课”;片仓家家宪第十条便是“优遇雇人,以家族成员视之”。

  因而,不论是传统的商家组织、明治维新后的财阀,还是今天的日本经济主体——企业集团,模拟的血缘关系始终是其纽带,将经营组织者与其成员紧紧拴在一起。这种模拟血缘关系在企业中的运用,直接表现为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对集体利益的追求和对企业的忠诚。于是,模拟的家族关系掩盖了阶级关系,只有经营者与从业者之别,而无资本家与工人之分。雇主与雇员之间也是一种终生关系,职工一旦被雇佣,只要没有严重损害公司的名誉和利益,即使在经济衰退时期或开工不足的情况下,也不会被企业解雇。同时,职工即使对企业再不满,社会习惯也迫使他们不能随便辞职。

  “日本的经营组织类似日本的家族组织。”这一点,也是日本的从业者勤奋、工作热情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暖帘:商家的脸面

  商家重视家业,有其外在的体现形式,其一便是对家名的珍视。日本的家名相当于中国的姓,但中国的姓表达的是一种血缘关系,而日本的家名代表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同时也是家业的标志、商家信誉的象征。其二便是他们非常看重屋号和“暖帘”的作用。商家的屋号或以贩卖物相称,如“酒屋”、“米屋”等,或以祖上的出生地相称,如“大和屋”、“河内屋”等。商家常将屋号印于“暖帘”之上,悬挂于店铺门口,暖帘既是商家的招牌,也是商家的家世、实力以及信誉的象征。因此印有商家屋号的暖帘,被商家视同生命。如吉田家训规定:“在闭店之时,要郑重地收起暖帘并整齐叠好。如有风雨,不能让暖帘彻底暴露于风雨之中。”据说,在店铺失火的时候,商人们首先抢救的不是钱财,而是祖先的牌位和作为商家标志的暖帘。

  家宪如法

  至诚、勤俭的精神贯穿于每一个商家的家训之中,为了家业繁盛,家训对商者的行为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如《岛非宗室遗书》第三条称:“四十岁前不得习围棋、武艺、谣曲、舞蹈……”第五条称:“四十岁前,不可频繁宴请客人……尤慎夜间之宴席,即便是兄弟之邀请,也是不去为好。”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完成了由重农抑商向商工立国的转变。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近世商家不得不在家训中注入新的思想内容,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家宪,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同时家宪对家族成员和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如果家族内部发生了纷争,则由同族协议机构自行处理,无须诉诸法律,也不允许国家司法机关介入。

  女子“暗如黑夜”

  日本女训受中国儒家思想和中国女训的影响,也大都是以天地阴阳之说为理论基础来阐发男尊女卑的观点。但中国《女诫》,班昭不过是对女性“天生卑弱”的自觉认识和阐发,而日本《女大学》则说:“女属阴性,阴则暗如黑夜。故而较之男子,妇人不明是非、不辨毁誉、不分祸福……妇人愚昧不堪,故万事须谦卑顺服,遵从夫君……”《女实语教》中则说:“女为地狱使,佛根无所续,面善若菩萨,心恶如夜叉。”

  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日本自古就有尊重母权的传统,与中国相比女性曾经在很长时间内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不难推测,日本近世社会出嫁后的女子不可能完全适应“家”的要求,也不会自觉地彻底归属其中。但她们对娘家的归属感较之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要更强,这对于维护封建家庭的完整和存续是十分不利的。正是基于这样的状况,日本女训中才会出现很多对女性赤裸裸的贬损和诬蔑。从思想上对女人“洗脑”,让她们自觉接受自己是“劣等存在”的“事实”,这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权主义的主要任务之一。

  大忠小孝

  “往来物”是日本传统的儿童启蒙教材,在这一庞大的教科书系统中,教训科往来物是备受瞩目的一个类别,也是向儿童灌输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主要途径。其中“孝”是传统伦理道德系统的核心。教子孝顺,成为儿童启蒙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如《童子教》中阐述:“酉梦打其父,天雷裂其身;班妇骂其母,灵蛇吸其命;郭巨为养母,掘穴得金釜;孟宗哭竹中,深雪中拔笋……”这些取自中国民间故事或者《二十四孝》的例子,对孝道训诫进行详尽的介绍,将孝德的上天感应作为促进儿童报效父母恩情的动力,把神佛天命作为威慑儿童将尽孝内化为自身道德教条的神秘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教训科往来物常常在宣扬孝道之后,一定会有教导儿童尽忠的字句。因为在日本人看来,国家是家族的集合,家族是国家的组成部分,天皇是国家的宗家。所以在小家中对家长的尽孝与在大家族中对天皇的尽忠,其性质是相同的,唯有大小之区别而已,大则言忠,小则言孝。可以说,鼓励和教诲儿童尽孝,然后移孝为忠,忠于天皇,这是日本近世乃至近代道德教育中的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中国的家训因其训诫对象与范围始终不曾超出家庭和家族,在近代以后逐渐式微。而日本的家训却因其较强的社会功能和开放性,在当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是“以至诚为宗旨”的松下,以“贡献于社会”为理念的东芝,还是“坚持朝气蓬勃的经营体制”的丰田,这些商界巨头,无疑都是秉承着各自最初的家训一路成功走来的。     (摘自《世界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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