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营者,销售的产品供不应求,想用贷款增加进货量,却发现贷款利息支出会加重了企业负担,怎么办?
洛阳市商业银行推出的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使您获得低成本的融资。申请人(买方)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保证金后,银行签发承兑汇票,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补足保证金即可。
该业务是为买方设计的一种低成本融资方式,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结算良好,现金流量大,货款、商品周转较快的公司型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部分相当于银行给予买方的短期资金支持,交存的保证金又可以为企业取得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同时,企业知名度可随着票据的流通而日益提高。
假设您需要向卖方支付货款,但自有资金不足,可以采用向银行借款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解决。如果您在银行交存100万元保证金、办理面额200万元、期限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即50%保证金,敞口100万元),100万元保证金的到期存款利息收入为3600元,支付手续费1000元;如果买方向银行申请100万元、期限6个月的贷款,最少需支付贷款利息为28350元,与贷款比较,在支付等额货款的前提下节省了30950元的资金成本。
业务咨询电话:65921969 657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