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阳市公证处现场公证和市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消费者代表等有关人士现场监督,第二期普通发票“抽大奖”第一阶段三、四等奖抽奖结果已经产生。
一、抽奖结果
(一)四等奖3900个。发票申请抽奖序号最后两位为88、75、04、23、46;最后三位为541、066、751、498、385、351、790、311、234;最后四位为0399、4945、4508、2080、8034、2741;五位序号为58353、28172、31359、64297、56811。
(二)三等奖100个。将四等奖中奖发票的抽奖序号按照升序重新编号后,抽取三等奖的新编抽奖序号最后两位为76、37;最后三位为294、665、775、908、432;四位序号为2538、2181、2423。新编序号与发票申请抽奖序号的一一对应关系可采取以下方式查询:到各城市区办税服务厅或登录12366纳税服务网站(http://ly.12366.ha.cn)查看公告,或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洛阳国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1”咨询。
二、兑奖事宜
(一)中奖者请于2007年4月21日前兑奖。四等奖兑付地点:各城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三等奖兑付地点:洛阳市国税局征管科12366纳税服务中心(西工区行署路西端)。兑付三等奖时可一并兑付该票所中四等奖。逾期不兑奖的,均视作当事人自动放弃兑奖权利。
(二)兑奖时须持与中奖登记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发票,不予兑奖。
三、三等奖获得者在兑奖同时,可进行一、二等奖抽奖申请登记。未按规定时限(2007年4月21日前)申请的,视作当事人自动放弃参与一、二等奖的抽奖机会。
公告
洛阳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