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驰骋在商场上的经销商,大量的库存商品占用了企业宝贵的资金。洛阳市商业银行推出的仓单质押信贷业务,使企业以库存商品担保融资成为现实。
经销商、仓储公司和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仓单质押协议书”,经销商将代表提货权的仓单质押给银行,仓储公司负责看管货物,银行采取签发非全额银行承兑汇票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解决经销商的临时性资金需求。经销商分期补充保证金或分期偿还贷款后,银行签发与交存保证金或分期偿还贷款金额价值相当的提货单,通知仓储公司允许经销商提货。
该项业务以经销商库存货物作为担保,解决了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使经销商获得了短期资金支持。该项业务适用于经销价格稳定、易保存、市场畅销商品的商贸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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