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5版:洛阳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牢记“六项注意” 规避旅游陷阱
两万余张盗版光碟 被集中销毁
九都短波
新闻网广告
残疾大学生收获无数感动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市消协发布“五一”出行警示
牢记“六项注意” 规避旅游陷阱
  “五一”黄金周就要到了,不少市民想趁这7天长假外出旅游,那么,外出旅游如何避开陷阱,过一个开心的假日?近日,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近年来接到的投诉情况,专门发布了“五一”出行消费警示,教您出行时牢记“六项注意”,不要落入旅游陷阱。

  注意一:低价引诱陷阱

  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低得令人难以置信,如“零团费”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要知道,商家永远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被价格牵着走。不同品牌不同服务,不同线路会有不同的价格,游客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能力决定参加什么样的团队,不要只满足于价格低。

  注意二:格式合同陷阱

  有些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往往玩文字游戏,有意减少或免除经营义务和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不清,责任不明,故意含糊其词,为避免日后遇上消费纠纷开脱责任。因此,消费者拿到合同后,不要急于签字,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要对行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的内容逐字逐句斟酌,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提出,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交付旅游费用后,应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能够依据合同得到相应的赔偿。

  注意三:保险合同陷阱

  旅游意外保险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

  注意四:旅行社转团陷阱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组团标准合同,旅行社因参团人数不足需将旅游者转并给其他旅行社团时,必须先获得旅游者书面同意。但是实际上,不少旅行社不经游客同意就擅自将游客“转卖”。因此,消费者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写明是否转(并)团以及转(并)团的名称。一旦发现有违规转团现象,应指出并向旅游管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旅行社提出索赔。

  注意五:导游导购陷阱

  有少数导游想尽办法把团队拉到给回扣的定点商店,任意延长购物时间,乐此不疲地为游客介绍、选购物品,游客被温柔地宰了一刀却还蒙在鼓里。因此,游客一定要小心,以免受骗。店可进,物则可不买。

  注意六:景区购物陷阱

  在景区内,经常看到有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要经得住价格和叫卖者的诱惑,不要盲目轻信别人,切忌冲动从事,要相信自己的判断,管住自己的钱袋,学会自我保护,做个成熟的消费者。

  市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敢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向旅游服务质量监督部门或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

    见习记者 张贵坊 通讯员 肖慧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