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5月14日电(记者 朱薇) 重庆市政府14日召开第100次常务会,审议决定了对去年发生的“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重庆市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何宗海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市公运集团总经理汤传明被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据重庆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介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经国务院同意的处理意见,给予重庆市运管局副局长何宗海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局城客处处长顾斌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江北支队长何平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支队民警陈炜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董事长曾祥普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交运集团副总经理何宗倩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总经理汤传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副总经理陈建军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公运集团安全统筹处处长赖忠永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大客车,在重庆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