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惨状。 牛卫波 摄 |
| 肇事车辆错过改道路口。 |
| 一辆货车高速跟进。 |
| 两车相撞。 |
| 肇事车辆倒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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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通讯员 王星波)因违法在高速公路上倒车而与另一车辆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的司机张某,昨日被我市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5月4日上午,山西籍司机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晋L25211的大货车,自北向南沿二广高速公路行至孟津境内,因一时疏忽,错过了上连霍高速公路的路口,张某竟然违反交通法规倒车,致使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货车躲闪不及造成追尾,追尾司机受到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事发当日即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悔恨不已,一再表示自己不注意学习交通法规,守法意识淡薄,开车经常心怀侥幸心理,才闯下如此大祸。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倒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极易造成后面快速行驶的汽车追尾。处理此案的市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牛卫波提醒说,人们在高速公路行车要注意看交通标志,一旦走错了路,宁可多绕道也不能随意倒车,否则出了事悔之晚矣。
本组图片除署名外均由记者 刘成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