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司机驾车行驶在湖南郴州境内的公路上,正遭遇着这样心惊肉跳的尴尬:“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却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到30公里、20公里不等”,“不到25公里长的路段,竟设立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这样的路让人怎么走?
这怎能说是在设限保路维护交通秩序?分明是在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终于,有心的湖南郴州律师不仅把当地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并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做了细心的观测计算,发现3小时之内通过这一路段的340辆车没有一辆不超速。按每辆车罚款500元(偏低水平)计算,交警在此路段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也就是说,该时段通过这一路段的司机无一例外地存在着违规违章的故意。一项规章竟然不能保障大多数人不违反,这样的规章本身就需要认真考虑了。在这里,限速标志牌俨然成了处罚司机的陷阱。
听听当地交警的说法:“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当律师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郴州市人大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时,“交警支队一名民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从这种狂妄的语气中,我们至少可以读出两条信息:一是有多少人忍气吞声地在这条道上无辜地受到处罚;二是本应负有监督权力和责任的人大机关,竟如此软弱无力,还怎么监督?而失去了监督,又怎能不造成如今这样的“乱”?
看来法律是不支持当地交警这样执法的,这从新华社播发的《湖南郴州:限速标志牌泛滥 交警涉嫌乱罚款》报道可以知晓。但法律似乎并没对公路上该设多少合乎规范的限速牌作出裁决,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短距离频繁设置过多的指示牌,肯定要影响司机的视线和安心驾驶,必然会造成路上乱象丛生,这样的路还怎么畅通、让人怎么走?
为了道路畅通,为了交通和谐,更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急需整治这样的乱设牌、乱处罚。
(徐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