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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不了黑矿主, 就来对付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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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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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
奈何不了黑矿主, 就来对付农民工?
  农民工在私挖滥采的非法煤矿打工,遭遇事故造成身亡等问题,责任由窑主和矿工自负,政府不再“埋单”。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印制发放10万份“告民工书”,这样的“告诫”,引来各方争议。(5月18日《人民日报》)

  之所以要这么做,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长久以来,非法煤矿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绝。太原市虽然去年已经进行了数次清理,但是在“黑煤窑”高工资的诱惑下,不少被清理的农民工还是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显然,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是想用一纸“告民工书”吓退那些为黑煤窑打工的农民工,以此达到遏制私挖滥采的目的。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奈何不了黑矿主,就来对付农民工之嫌。

  下井挖煤,又脏又累,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在非法煤矿挖煤还要冒生命危险,为非法煤矿打工的农民对这些是一清二楚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冒违法、丧命的风险呢?答案很简单,是为了生计。农民工们下井挖煤,为的是度过眼下的日子,而不是想自己死后得到赔偿。可以说,私挖滥采发生矿难,政府不再“埋单”,只能损害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对于治理非法煤窑则徒劳无益。

  如果政府部门都像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这样,治理不了私挖滥采,就发个“后果自负”的告示,那社会岂不乱了套?而这样不作为的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周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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