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确立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多位专家昨日肯定其积极意义同时,表示该措施将面对人户分离、固定住所产权性质等问题的考验。
据《第一财经》报道,《意见》将涉及五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严密和完善暂住户口登记管理;取消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件限制;放宽老年人到城市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报道称《意见》几易其稿。去年9月,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与国务院副秘书长李适时为《意见》进行过专门商谈。今年除要完成《意见》报批外,根据工作安排,针对一些地方因户籍改革而出现的困境,公安部要求12个已经实施了“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省市区公安部门,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来完善配套改革政策。
公安部有关部门表示,在该《意见》还有待国务院审批的情况下,不会发布具体内容。 (据《新京报》)